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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纪委监委“八项严查”贯彻落实“三上”要求

发布日期:2021-02-01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金林区纪委监委针对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出台了“八项严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杨守德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三上”要求。

一是严查政治意识不强行为。严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文件、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行为。通过列席疫情防控会议开展会议监督,对上级下发文件、公告、通报转发执行是否及时进行检查,共查看公告通报类文件87件。

二是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导检查组重点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履职、不尽责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有效杜绝了类似问题发生。

三是严查作风不实问题。通过看流程、查台账、走实地等监督方式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严肃问责,开展监督检查11次,通报批评3人。

四是严查隐瞒漏报行为。对上报区防疫指挥部的各类统计表格数据随机抽查,反向倒查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行为,累计查看各类上报数据32份、核对11件次。

五是严查履职不力行为。加强对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履职不力,导致发生借疫情之机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针对近期鸡蛋、蔬菜价格涨速快、涨幅大的实际,深入农贸市场调研,向市场监督管理、工信、发改等部门下发工作建议5条,下发督办单3份。

六是严查不配合或影响干扰疫情防控行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配合或影响干扰疫情防控行为的执纪执法力度,严查影响干扰隔离监测、体温检测和误导隐瞒人员排查申报等影响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

七是严查聚餐聚会聚集行为。严查党员干部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多人聚会聚餐聚集活动的行为,及时在全区范围内转发市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我市3起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多人聚餐问题的通报》,组成2个检查组对饭店、歌厅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7轮次。

八是严查向防疫物资伸手行为。不定期对防疫物资的发放、使用情况开展督查,严查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使用,以及资金拨付、物资调配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行为。

金林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突出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启动“一问三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被监督单位、行业、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