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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荫县4起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1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近期,嘉荫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提出的“三上”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体情况看,嘉荫县绝大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能够做到坚守工作岗位,忠诚履职担当。同时也发现,仍有少数公职人员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存在侥幸、麻痹思想,纪律意识较差等问题。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现将4起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一、嘉荫县地质公园中心职工吴某庆在微信工作群发表不当言论问题。2021年1月15日,嘉荫县地质公园职工吴某庆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要求,担任朝阳镇尚志社区龙乡骏景1号楼三单元楼道长,并加入“2021尚志社区楼道长工作微信群”。1月19日,吴某庆因在单元内张贴《疫情防控期间致全体村(居)民告知书》事宜,未正确理解工作群内的相关内容,心生怨气,满腹牢骚,之后在群里发表了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不当言论。

二、嘉荫县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王某对客运班车监管不力问题。2021年1月10日,嘉荫县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车牌号为黑FB0933的哈尔滨至嘉荫客运班车,从哈尔滨市道外承德广场客运站发往嘉荫县,途径绥化服务区加油站时,私自拉乘中高风险地区绥化市望奎县返回人员赵某,上车后未对赵某进行扫码、测温,下午5时许赵某在嘉荫县红光乡太平村附近下车,徒步返回县内自己的住处亿邦物流园嘉农机械商店。作为主管部门,县客运公司对客车司乘人员监管不力,司乘人员主观麻痹大意,站外停车私自揽客,导致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赵某进入我县,个人信息未能及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三、嘉荫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迟某庆、吕某昌卡点值守工作失职问题。2021年1月10日晚20时许,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吕某昌、迟某庆,在我县西卡口执行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检查任务时,因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不足,遇到车辆闯卡进县事件未做有效处置,也没及时将情况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

四、嘉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监管所副所长魏某坤未及时劝阻家人违法行为的问题。2021年1月1日,魏某坤的哥哥魏某波驾驶轿车经过嘉荫县入城卡点时,未经执勤民警同意进入城区,轿车驶入县内被交警拦下后,魏某波对执勤交警进行了辱骂,嘉荫县公安局经调查后,对魏某波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当时坐在轿车副驾驶的魏某坤,作为公职人员,没能及时劝阻魏某波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态扩大,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嘉荫县纪委监委决定对以上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