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03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乌翠区纪委监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将疫情防控工作与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工作相结合,自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在重点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强化纪律宣传,通过及时发布通知通告、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强化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懂规矩、知使命、守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一是及时发声指导,严明防控要求。充分发挥“乌翠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作用,适时发布、转发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先后在“乌翠清风”公众号上刊发了《乌翠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三不聚”专项举报通知》等5个文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守初心、担使命,模范遵守各项纪律,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是发布动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借助“林都清风”“乌翠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区纪委监委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杨守德同志在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三上要求”,突出监督重点和任务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动态,督促全区各级部门及党员干部工作在疫情上、在岗位上、在行动上,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疫情期间,已在“林都清风”上刊发疫情防控信息5篇,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抗“疫”一线发声指导、督查检查情况进行跟踪宣传,以点带面。
三是发挥提示作用,防止“四风”反弹。春节将至,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有针对性的在“乌翠清风”公众号发出了《廉洁温馨提示》,要求全区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发挥廉洁自律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下一步,乌翠区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宣传工作主阵地作用,通过“文化广场电子屏”“林都清风”“乌翠清风”“文明乌翠”为载体,不断扩大疫情防控宣传覆盖面,积极报道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监督有力举措,督促全区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