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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29 信息来源:伊春市纪委监委 分享按钮

2020年一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持续发力纠治四风,严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努力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度、新成效。

一、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情况

2020年1-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2起,较去年同期下降58.62%;处理14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3人,村干部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5人。

(一)按违纪问题分类:违规公款旅游问题5起,占41.67%;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3起,占25%;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起,占16.67%;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起,占8.33%;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起,占8.33%。

(二)按发案单位分类:事业单位5起,占41.67%;党政机关3起,占25%;农村3起,占25%;企业单位(含林场所)1起,占8.33%。

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

2020年1-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起,较去年同期增长65.38%;处理78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9人,一般干部19人,村干部4人,其他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组织处理26人。

三、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2020年1-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9起,较去年同期增长30%;处理66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6人,一般干部17人,村干部25人,其他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组织处理9人。

(一)按违纪问题分类:惠农惠民方面问题12起,占30.77%;扶贫领域问题9起,占23.08%;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6起,占15.38%;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起,占2.56%;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2起,占5.13%;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问题1起,占2.56%;教育方面问题1起,占2.56%;其他问题7起,占17.96%。

(二)按发案单位分类:乡村15起,占38.46%;党政机关14起,占35.9%;企业单位(含林场所)9起,占23.08%;事业单位1起,占2.56%。

四、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2020年1-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9起,较去年同期减少25%;处理16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4人,村干部10人,其他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3人。

五、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情况

2020年1-3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7起,处理7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上,并将违反疫情防控纪律问题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监督执纪,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作风问题134起,处理2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免职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3人。但我们也清楚看到当前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案件查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季度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与去年同期相比差距较大,案件查处数量下降58.62%,仅铁力市、嘉荫县、南岔县、大箐山县等4个县(市)上报了查处案例,其他县区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上报查处案例,工作力量不均衡。二是监督执纪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还普遍存在重案件线索查办,轻监督检查的情况,导致在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单一,存在一定程度的应付、跑粗情况。三是党风政风监督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区行政区划调整以来,各地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人员有所调整,加之年初监督执纪问责系统升级更新,有个别县区对数据报送工作不重视,工作人员疏于学习,未能尽快适应新系统,致使系统填报内容不准确、不规范、不全面。

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纠治“四风”不止步,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松劲,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要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政治任务,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要积极推进政治生态考评工作,做好考核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允许时,及时启动。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伊春市纪委监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会聚餐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继续盯节点、抓关键,聚焦“节日腐败”、私车公养、借道旅游、化整为零操办,及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考察培训、研讨论坛等问题,持续抓好整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三是围绕违规核销差旅费、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抓好督促整改。督促各地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对个别违纪人员视情况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即将下发的《伊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树立一体推进“三不”的工作理念。深化以案促改,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和行业进行重点剖析,认真研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查找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体制机制。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两书”督促建章立制情况将作为今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加强党风政风工作数据统计报送。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政风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尽快学习适应新版党风政风统计系统操作方法,每月梳理筛选符合系统录入条件的案例及时填报系统,做到应报尽报,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办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党风政风工作的对接,每月20日定期报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四风”问题情况,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附件:1.2020年1-3月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数据表;

2.2020年1-3月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数据表 

3.2020年1-3月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数据表 

4.2020年1-3月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数据表

5.2020年1-3月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数据表

 

中共伊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

 

20201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数据表

 

序号

县(市)区

报送案件数

处理人数

党纪政务

处分人数

1

南岔县

7

7

4

2

嘉荫县

1

3

1

3

铁力市

1

1

1

4

大箐山县

1

1

1

5

汤旺县




6

伊美区




7

金林区




8

友好区




9

乌翠区




10

丰林县




 

 

 

 

 

 

 

 

附件2

 

2020年1—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数据表

 

序号

县(市)区

报送案件数

处理人数

党纪政务

处分人数

1

南岔县

11

20

17

2

汤旺县

9

10

10

3

铁力市

8

14

14

4

嘉荫县

5

14

9

5

友好区

3

5

5

6

乌翠区

1

1

0

7

金林区




8

伊美区




9

丰林县




10

大箐山县




 

 

 

 

 

 

 

 

附件3

 

2020年1—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数据表

 

序号

县(市)区

报送案件数

处理人数

党纪政务

处分人数

1

南岔县

4

9

9

2

友好区

2

2

2

3

嘉荫县

1

3

0

4

汤旺县

1

1

1

5

铁力市




6

丰林县




7

大箐山县




8

伊美区




9

金林区




10

乌翠区




 

 

 

 

 

 

 

附件4

2020年1—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数据表

 

序号

县(市)区

报送案件数

处理人数

党纪政务

处分人数

1

南岔县

19

34

17

2

铁力市

8

14

14

3

汤旺县

7

7

7

4

嘉荫县

3

14

6

5

友好区

3

6

6

6

大箐山县

1

1

1

7

乌翠区

1

1

0

8

丰林县




9

伊美区




10

金林区




 

 

 

 

 

 

 

 

 

附件5

 

2020年1—3各县(市)区纪委监委

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数据表

 

序号

县(市)区

报送案件数

处理人数

党纪政务

处分人数

1

南岔县

5

6

2

2

汤旺县

1

1

1

3

铁力市




4

嘉荫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