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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29 信息来源:伊春市纪委监委 分享按钮

2019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通过开展巡察、明查暗访、监督检查等,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伊春农商银行原行长、董事长汪海军违法发放贷款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3月,汪海军在明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虚构贷款材料,多次以他人名义顶名借款,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违反贷款程序,违法为王某累计发放贷款4.64亿元。2019年10月,汪海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原南岔区卫生健康局局长杨文革违规审批医疗许可证问题。2019年2月,个体医疗经营者钱某向卫生健康局上报材料申请成立中医卫生所,杨文革拖延不办,迟迟不予答复。同年3月,杨文革违规收受钱某赠送的1万元礼金后,为钱某审批发放了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9年12月,连同其他违纪问题,杨文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原西林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季亚刚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问题。2008年至2012年,季亚刚利用职务便利,出资60万元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柴某文挂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租用其他建筑公司资质参与开发建设辖区商品楼及棚户区改造工程,先后两次以借款的方式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借出300万元作为分得利润。2019年6月,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季亚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违法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伊春市交通运输局美溪分局原局长娄德春违规审批出租车营运手续问题。2007年4月至2011年2月,娄德春在审批出租车营运手续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擅自决定以每名出租车经营者5000元的标准,违规收取罚没款5万元,审批出租车营运手续10台,罚没款用于单位人员开支和办公经费。2020年5月,娄德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原五营区人社局科员张奇办理退休证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五营区人社局科员张奇在负责为251名退休人员办理退休证工作中,对224人的《退休证办理登记表》登记信息不全,致使大量退休证无法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并以“现在没有证,等有证再通知”为借口推诿办事群众,导致个别退休人员从登记到拿到退休证时间长达八个月。2019年5月,张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六、原西林区公证处主任徐本友擅自决定单位办公时间、酒后接待办事群众工作失职问题。徐本友在任西林区公证处主任期间,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公证处只在每周一、三、五下午接待群众办理公证事项。2019年2月22日,徐本友饮酒后上班,对办事群众提出的办理公证事项无法正常解答,工作推诿、拖延,并且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徐本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铁力市水务局原河道管理站站长、联合党支部书记魏刚违规同意企业采砂问题。2018年5月,魏刚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某采砂场经营者刘某权没有采砂审批手续、双丰镇和平村采砂点为保留区不得采砂的情况下,违规同意刘某权在和平村采砂点采砂共计5600立方米,售出砂石510立方米,总售价1.53万元。魏刚在未经铁力市水务局对小呼兰河编制采砂规划与采砂实施方案的情况下,违规审核通过了某砂厂在小呼兰河流域采砂作业的申请,并违规核发了《河道采砂准采证》。2018年12月,魏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

八、原西林区铁西社区第三支部书记、劳动保障协理员黄春清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黄春清在负责辖区群众养老补贴办理工作期间,在未经有关部门及单位审批或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决定按照每张纸0.5元的价格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收取复印费共计约140元,全部用于个人花销。2018年6月,黄春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铁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派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原首席代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刘卜瑞违规核发施工许可证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刘卜瑞在负责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先后为30余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建设单位违规核发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12月和2020年5月,刘卜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十、铁力市交通管理站原站长于明靖、邱林、王云峰违规允许客车站外运营问题。1999年至2018年,时任铁力市运输管理站站长于明靖、邱林、王云峰没有认真履职尽责,没有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发车地点为铁力市公路客运站的黑F70121号客运班车进行有效监管,致使该车7点15分班次长期违规在站外发车运营,市运输管理站一直没有对该车违规行为作出处罚,造成客运代理费流失。2018年6月,于明靖、邱林、王云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表明,我市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案例为鉴、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拓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严的纪律、严的要求、严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使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作风整顿监督问责部门要围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强化明察暗访和追责问责,重点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政治敏感性不强、精神状态不振、群众观念不牢、能力担当不足、服务作风不优等突出问题。对推动作风整顿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