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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美区纪委2021年全会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08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强化精准监督  忠诚履职担当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美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伊美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唐艳秋

2021年2月25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伊美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段志刚同志作了讲话,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决策部署,以“严”的主基调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伊美区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各种困难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区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有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锲而不舍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贪治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一)精准监督,从严执纪,“不敢腐”的震慑越来越强

一是多措并举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围绕市纪委工作要点,我区多举措保障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全面规范登记统计工作突出“业务范围内”受理重点,紧盯“八类”重点问题,准确分流转办。及时将“信、访、网、电”不同渠道的举报件在台账上登记,做到详实准确不断提高服务信访群众能力。2020年共受理群众举报136件(次),其中接收来信54件,受理业务内36件,占业务内信访举报总数的82%;接待来访40批次受理业务内1件,占业务内信访举报总数的2%;接听举报电话37次受理业务内2件,占业务内信访举报总数的5%;接受网络举报5件,受理业务内5件,占业务内信访举报总数的11%;无其他方式受理件。

二是“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纠正,“拍蝇”“打伞”毫不手软。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专项监督检查,召开了2次推进工作会议,对区民政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3次深入民政局、人社局进行督导推进。查处12起低保领域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查处22起城乡居民保险领域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成立5个核查工作组,对4条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进行查处,3条问题线索经过调查核实已予以了结,1条问题线索已移交到省纪委。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共发现违规发放问题线索10条,立案审查调查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制定了《伊美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2次,召开座谈会1次,走访美溪镇两个行政村贫困户3户,发放调查问卷18份,查阅资料300余份。查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5条,共立案1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市纪委和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条,已办结完毕。2020年共开展监督检查380余次,下发疫情防控整改督办单96份,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案件28起28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24人;公开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7起;查处群腐问题7件12人,党内通报1起5人。2020年共立案119件,结案112件,党纪处分59件59人(其中有4起4人为根据指定管辖履行党纪处分),政务处分49件49人,指定管辖提出处理建议9件9人。在党纪处分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4件4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件9人、开除党籍处分6件6人;在政务处分中给予警告处分43件43人、记过处分4件4人、开除公职处分2件2人。职务犯罪案件4件,采取留置措施1人。

三是挺纪在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精准务实要求,在早发现、分类处置、谈话函询质量上下功夫,及早遏制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全区开展学习姜国文、刘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活动,以系统思维总结监督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分类别分层次深入查找破解之道。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以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激发和涵养出不想腐的自觉。2020年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领导干部326人。其中,批评教育53人、提醒谈话264人、经初核失实了结9人。“四种形态”占比分别是:“第一种形态”占比75.64%、“第二种形态”占比22.74%、“第三种形态”占比0%、“第四种形态”占比1.62%。

四是完善机制,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2020年7月区纪委监委成立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由纪委室主任兼任,成员在派驻单位抽调(不脱离原工作岗位),派驻组不断健全完善与被监督单位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努力构建同向发力的监督工作格局。加强对所驻单位和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通过抓“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2020年参加召开会议 31次, 明察暗访 26次,发现问题 18个,解决 18个,接受信访件1件,签订承诺书188份,谈话提醒 1 次,问题线索8个,立案 7 件,结案6件,待立案2件

五是把准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压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探照灯”作用,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向区委常委会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会议精神3次,召开书记专题会4次,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先后开展了区委第二、第三轮常规巡察和医保社保专项巡察。在每轮常规巡察中,将违规核销差旅费问题做为巡察重点、同时成立意识形态和营商环境专项检查组,在巡察期间对被巡察单位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2020年共巡察20个单位,发现问题179个,移交问题线索27件,查阅相关资料2800余份,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台账12册、整改“三清单”36份,开展整改情况“双公开”活动24次。

(二)强化监督,完善制度,“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

一是坚持精常态化监督。加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促进重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紧盯可能出现的工作拖延、自由散漫、消极怠工等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顺利推进。建立健全执纪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联动机制,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使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开展“向人民报告,请人民监督”活动,85家单位公开述职,当面回答群众质询问题16个,切实监督解决群众关心问题2020年共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22次,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四风”问题50件73人,其中查处的“四风”问题21件35人,给予35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党内通报“四风”方面的违纪问题4起4人;公开通报曝光“四风”方面问题单位8个,点名通报26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教育系统128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坚持事前申报、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执行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全区共有42名公职人员向区纪委申报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

二是坚持制度化以案促改。及时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地区和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督促案发单位、涉案单位、关联单位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再次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推动通报精神入脑入心。召开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专题座谈会,区党政班子成员,围绕深刻汲取姜国文案件教训,谈认识、谈体会,碰撞思想,获得启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区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底线。要使以案促改成为警示警醒的过程,成为打扫自身思想灰尘的过程,成为补齐制度短板的过程。要突出抓好纪律建设、短板弱项、重点人重点事,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规范化运行权力。把日常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执纪执法监督。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伊春市纪委监委“惩治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在区委常委会前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树牢有权不能任性思想。以警示教育为契机,区委常委会举一反三,通过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促进权力的公开透明,先后健全完善了《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区委常委会重大事项票决制度》等8项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

(三)固本培元,筑牢防线,“不想腐”的自觉渐入人心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之基。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勤学习强队伍。以“三个一”为载体,即每周一次委内政治学习,每周一次钉钉课堂学习,每周一次业务知识测试,切实提高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区纪委监委全体人员参观了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洗礼,重温入党誓词,提醒自己不忘入党初心,牢记党员使命。用好用活新媒体资源,设立“伊美清风”微信公众号,传递习总书记和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声音,发布75篇消息;制作廉政抖音1个,浏览量7.4万余次,传播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的正能量,推动党性教育融入经常、抓在日常,培育严守底线、不碰红线的廉政意识,涵养不想腐的内在自觉。

二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树廉洁之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举办“迎国庆”廉政书画作品展,展出30余幅优秀作品,全区300余名干部群众参观展览,40余幅在伊美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浏览量达1000余次,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向全区干部职工推荐一本必读的好书《党员干部要严守党规党纪的表率》,组织干部职工围绕学廉、思廉、思进等主题交流、畅谈体会,激发干部“读书思廉思进”的热情,营造读好书、好文的良好氛围。

三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绷紧纪律之弦。在全区开展了姜国文、刘杰严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活动,凸显“查处一案、教育一批”的效果,组织13批,769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组织21人次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组织13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组织96人参加任前廉政知识测试,提升党员干部“红线意识”。同时,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守《伊春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签订承诺书,严格坚持内外兼修、内外皆严筑牢家庭廉洁的“内防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日常监督办法不多,创新不够推动政治生态建设的措施比较乏力;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对系统性、领域性廉洁风险的查找和防范还不到位;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复合型”人才短缺,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时面临区划调整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任务和挑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精准监督,深化系统治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美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是严守规矩强化政治引领。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监督,着力纠正和查处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真信真学、常学常新、知行合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涉及审查、调查和处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汇报具体案情中、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上。

二是围绕大局加强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伊春特指要求、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深化“三大改革”、中央巡视整改等项重要任务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坚持以最严明的纪律、最严格的督查、最严肃的问责,在服务大局中提供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是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协助党委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持严字当头,用监督强化制约、用执纪划清底线、用问责传导压力,严肃处理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缺位,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强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政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有力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完善对各级党政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查处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坚决防止滥用权力、违规决策问题,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增强监督实效。运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推动“四个全覆盖”相互衔接。着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服务和保障,运用调研督导、日常履职考核、约谈提醒、关心关爱干部等方式,促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唱主角、扛主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工作,满腔热情帮助同志,真正让监督有温度、有力量。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精准科学实施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全面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抓住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聚焦廉政风险点,着力查找监管死角、制度漏洞,确保监督全覆盖。发挥相关部门和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做好换届纪律保障工作。

(三)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三类人”“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审批监管、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腐败问题。

二是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同步开展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督促指导案发地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着眼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综合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等因素,立足教育挽救,强化政策感召,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放大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健全廉政宣传基地功能,深化家风立德建设,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段宣传推广廉洁文化,分层分类抓好廉洁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提升案件质效确保办案安全。将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贯通起来,摒弃单纯办案思维,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着力提升政策和策略把握能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确保审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安全。

(四)全面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深化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转入“地下”公款吃喝、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化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要聚焦“节日腐败”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借道旅游、化整为零操办以及聚焦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考察培训、研讨论坛等问题,持续抓好整治。要严防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深挖细查享乐奢靡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持之以恒整治“群腐”。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回头看,重点整治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扶贫领域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聚焦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救灾救济、教育医疗、殡葬服务、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优亲厚友、截留套取等行为,以点带面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既抓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联合审计等部门开展居家养老、残疾人保障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让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三是推动形成新风正气。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规定,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加强教育转化和心理疏导,使跌倒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下大力气整治纪律涣散、作风漂浮的干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频发的单位、部门,实行重点督导,对重视不够、整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严厉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行为,坚决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对涉企机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作风顽疾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改,整治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等“中梗阻”行为,以严厉的监督和惩处释放警示效应,教育广大干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五)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

一是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围绕“两个维护”“三个聚焦”,全面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高质量完成对6单位的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回头看”压实党委巡察主体责任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互协同。

二是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结合“三大改革”,健全完善由区委统一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区委巡察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配合,被巡察党组织主动配合的巡察工作机制。加强巡察工作业务流程、谈话技巧、发现问题线索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巡察干部业务水平。

三是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以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找准制约发展“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优先办理等项工作,用好问责措施,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一是坚决落实改革任务。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坚决执行下级纪委监委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推动纪法全面贯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执纪审理和执法审理相融合,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完善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衔接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案件线索移交、退回补充调查、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确保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顺畅。

三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再造,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支持派驻机构充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发挥基层监察效能,强化镇级监察职能,在美溪镇、东升镇派出监察专员、监察员,推进监察权向镇、村延伸。

(七)全力锻造执纪执法铁军

一是坚持从严教育。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时时处处事事把讲政治作为首要要求,要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对党绝对忠诚。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行为“零容忍”,全面贯彻《伊春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伊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对干预监督执纪行为的记录、报告、备案及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淬炼队伍,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

三是坚持业务过硬。强化实战练兵,采取“导师”传帮带、“联合作战”、挂职锻炼等以案代训方式,全面提升谈话、取证、审理等核心技能。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纪法、技能、安全、信息化等多层面、多形式教育培训活动,有效参加市纪委“钉钉”软件开展的网络培训,突出培训的参与互动性,培养纪法皆通“专才”。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善于斗争,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美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