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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08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友好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魏政刚违规核销差旅费问题

2017年3月15日至3月17日,原上甘岭区工信局科员魏政刚前往辽宁省大连市办理原上甘岭林业局外贸账户变更业务。3月17日下午,在办理完业务后,私自乘车到达唐山市参加其堂妹的婚礼,于3月20日返回上甘岭区。魏政刚在核销前往大连出差费用时,违规将应由自己承担在唐山参加婚礼时发生的住宿费用一同核销。2021年8月26日,魏政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违法所得。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针对性做好提醒防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保持清醒、自律自警,知敬畏、守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试法。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从快查处,对顶风违纪的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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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