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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山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0-10-09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1.内设机构:

办公室(含信息技术保障室职能);研究室;组织部(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宣传部 ;信访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案件审理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2.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含信息技术保障室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外事工作;负责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等。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案件信息的综合分析处理;围绕重点问题线索、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情报信息收集整合、分析研判;维护信息查询平台,管理相关信息;负责相关信息核查工作,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提供有关信息支持;负责全县金纪工程等信息系统和信息化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工作。

研究室: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研究、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主要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本委重要文件;汇总、整理、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组织部(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纪委监委系统人员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全县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干部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巡察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信息、舆情工作。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组织开展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综合信访举报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调査研究信访举报工作;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审理需要县委审批和委机关审查调查处理的案件;审理需要呈报市纪委的案件;承办县纪委监委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承办处分决定事项落实及督促检查相关工作;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县纪委监委机关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对案件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县管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的单位(部门)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联系单位(部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直属单位:

廉政教育和案件服务中心

3.派驻机构:

1)驻县委办综合纪检监察组

2)驻县总工会综合纪检监察组

3)驻县政府办综合纪检监察组

4)驻县营商局综合纪检监察组

5)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

6)驻县政协纪检监察组

7)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8)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9)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