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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助力退役士兵“两费”“两险”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1-11-19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近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直面退役军人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和社会保险接续(以下简称“两费”“两险”)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的“探头”聚焦在退役军人“两费”“两险”工作的全方位、各环节上,推动退役士兵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切实维护全市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责任落实。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两费”“两险”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并提出工作提示。督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退役士兵“两费”“两险”有关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工作重点,吃透政策实质,明确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时间的测算标准、费用发放流程和“两险”缴纳主体、补缴月数的认定,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政策解答、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切实把政策讲清楚、弄准确,把工作做细、做实,妥善解决“两费”发放和“两险”接续中存在的历史遗留等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退役士兵“两费”“两险”工作,切实把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传达给每一名退役军人。

二是强化专项监督,精准核查认证。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并下发了《伊春市退役士兵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生活费和社会保险接续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复核范围、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沟通协调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多次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题研究分析研判退役士兵“两费”“两险”复核工作,了解工作进展等情况,做到工作安排及时交流、重要事项随时沟通、重大情况相互通报。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以单位认定、本人承诺、现有资料查证、深入调查取证相结合的方式,对退役士兵身份、待安置及安置后未上岗时间、审核认定标准、资金发放等进行全面复核,对因历史原因材料不全的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协助提供材料,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发尽发,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现已完成复核待安置期生活费10012人、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3578人。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社保接续适用对象、补缴责任主体认定、社会保险应补缴月数资金等进行全面复核。截至目前,现已完成“两险”复核5454人。

三是切实推进整改,提高监督质效。针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审计提出的11类违规发放问题、14类疑点等问题,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两费”审核认定不精准,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不到位,对县(市)区退役军人“两费”审核认定、测算发放等跟踪督查、跟踪问效不够、监管力度不严格等问题,我组及时向党组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要聚焦退役军人痛点、难点、焦点,围绕退役军人“两费”等领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严格落实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跟踪问效,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全力做好退役士兵“两费”“两险”复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围绕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惠及退役军人政策落实缩水走样、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优亲厚友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高压信号,切实以监督实效,保障退役军人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