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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对县(市)区 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发布日期:2021-12-13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市委巡察办成立两个专项调研组,采取“听、看、查、走”的方式,先后对10个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开展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落实、上轮专项调研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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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同期调研情况相比,特别是在接受省委巡视开展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后,全市各县(市)区委从党委宏观重视程度到具体组织保障,从基础硬件建设到巡察干部配备,从重巡察轻整改到巡察整改监督走实等多个方面都呈现出了新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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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发现,各县(市)区委巡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中央和省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比,还存在统筹推进巡察工作力度仍需加大、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不够精准、巡察工作质量和程序不够规范、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巡察队伍建设多未完全到位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调研督导期间,各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研组现场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并明确表态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目标,切实落实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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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委巡察办将对各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情况的通报及各县(市)区巡察工作问题清单下发到各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此次专题调研督导工作,县(市)区党委健全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化政治巡察、规范方式方法、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基础建设,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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