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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纪委监委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10-09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汤旺县纪委监委保密工作制度

 

一、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二、加强秘密文件印制、传递、借阅、归档管理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办公室、党风室、检查一、二室、审理室、信访室等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定期做好查、防、杀病毒工作。不得将带有病毒、盗版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在办公室电脑上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及黑客程序入侵,确保网络及计算机安全。

3、全委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4、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5、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6、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7、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8、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10、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全委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汤旺河县纪委监委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

1、凡是反映本委的主要业务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2、本委案件的检查卷宗由纪检监察室立卷,案件审理卷宗由案件审理室立卷,信访卷宗由信访室立卷,及时交档案室保管;文书档案由办公室立卷;各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文书、图片及资料,自行整理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机关公文处理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 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完整、系统、正确。

3、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项目编号。

4、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5、文件材料的归档须办理移交手续,一般归档一式两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归档可一式三份。

三、 档案利用与保密

1、本委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借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2、不得将案卷随意折叠或拆散,严禁随意涂改、挖补档案。

3、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委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本委卷宗一般在本委内阅看。需复印本委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需借出本委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清点手续,并按期归还,不得丢失、损毁。严禁擅自抄录、复制、公布档案。

5、档案人员不得随意谈论涉及秘密档案的内容,不准将档案带至家中和公共场所。

6、负责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清理移交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汤旺县纪委文书处理制度

  

一、收文管理

1、收发文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迟不误,确保公文及时传输和办理。

    2、公文的收文处理流程:收发文人员收文并登记→提交办公室主任拟办→收文人员按拟办意见分送承办人员→承办人员阅办→收文管理员归档。

    3、接收电子公文时应对公文的发送单位、公文的完整性和文体格式等进行核对,对不能正常接收或发现发送错误的电子公文,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查明原因。

    4、凡上级及县委主送本委的文件或重要抄件等,均统一由办公室编号登记,急件要迅速请示汇报,随到随送,及时处理,需交有关科室主办的文件或重要抄件,有关科室要指定专人签收管理。

    5、纸质公文的传阅。按照阅批意见,有密级文件与普通传阅文件要分别做夹,分送传阅。传阅文件要本着急用先看的原则,对传阅对象较多的文件,一般按委内领导、室领导、其他人员的顺序送传。文件要及时组织传阅,一般情况下,每个室传阅时间不超过一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三天。阅后有关人员要在文件处理单签名并送回办公室。

    6、委内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意见,各室要及时办理和落实,并在一周内将办理情况进行反馈。必要时,收发文管理员要及时催办,以防漏办和延误。

    二、发文管理

    1、在公文交换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公文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要确定密级、保密期,并按国家保密标准的要求进行存储、处理和传输。本委涉密文件应用纸质文件印发,不得在任何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上存储、处理和传输。

    2、本委单独制发或同其它部门联合制发的文件,由书记或副书记签发。

3、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文件由主管室负责起草,要符合规范,从内容到形式仔细推敲,确保文件质量。

    4、发文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范围发送,并认真核对受文单位。

5、要及时做好公文的数据备份工作,防止公文丢失。

三、公文日常管理

1、收发文人员负责公文的接收、发送及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借阅。本委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按阅读范围办理登记手续。借阅一般性文件,经办公室分管档案、文书工作人员同意即可;凡涉及领导班子、干部情况等文件和常委会会议记录及案卷等其他机密文件,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向本委查阅机密文件和重要资料,应持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一般在办公室阅读,不得外借。

3、归档。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归档工作,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重要的文件、函、电、资料、会议文件和委里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保存。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归档的公文。办公室不作统一登记或各室形成的主要资料,由各室指定专人保管。年终需要销毁的本级和其他文件,以及具有一定保密程度的资料,由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并按处理保密废纸的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调离本委工作的应将全部文件、资料移交,不得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