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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己不纵“奢靡风” 廉洁过节“亮承诺”

发布日期:2021-12-30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我承诺,节日期间,我将遵守廉洁自律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九个严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清正廉洁过年过节,坚决做到不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及各类支付凭证和名贵特产。”丰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周波与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通过以上率下承诺践诺,敢抓敢管、真管严管,带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目的是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活动中,县纪委监委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干部敲响警钟上紧发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将节日期间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清廉过节,廉洁从政。要严守纪律底线,不逾越‘高压线’,做到警钟长鸣。”县纪委监委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这样说道。

为了避免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流于形式、走过场,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推进责任落实落细。下一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党风政风监督群和宣教群、“丰林清风”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向全县发送廉洁过节提示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同时,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让党员干部始终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规矩底线不可触碰,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