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抡“重锤” 敲“重鼓”——丰林县纪委监委传达学习警示案件通报

发布日期:2022-01-10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批评十次,不如通报一回。通报释既唤醒‘沉睡之人’、又敲打‘装睡之人’,警示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时刻把纪法铭于心、守于行,严防思想滑坡、行为失范、误入歧途。”丰林县纪检监察干部们说道。

2022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1月7日,丰林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伊春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从市纪委监委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严格按照规定和纪律办事,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政治上认识和看待作风建设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警示教育,坚持警钟长鸣。二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深化运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做法,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精准监督、靶向整治。三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惩治震慑、教育引导、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推动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