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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9421日至71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伊春市进行了常规巡视;201993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我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委到伊春开展常规巡视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伊春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完全符合伊春实际,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整改工作要求。市委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中,先后召开了巡视整改工作协调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传达省委书记张庆伟讲话精神,通报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整改办公室。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方案,建立了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对应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制定了150项整改工作措施。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和移交事项,制定了6个专项责任分工方案,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

(三)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常委班子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会议研究、组织调度、调研督促,带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巡视整改问题,做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其他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干部结合各自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面抓好各自分管战线整改工作落实。

(四)完善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工作。市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整改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内容,组织2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直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纳入市委重要督办事项、巡察工作内容、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和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范畴,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跟踪问效整改工作进展。二是强化社会监督。以市委文件形式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向党内通报,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有关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强化日常督办。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建立了市直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24小时联络机制,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办结审批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建立完善了整改工作档案。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围绕选人用人、监督执纪等方面整改工作,建立完善了《伊春市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办法》《伊春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推动形成了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扎紧织密了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

二、全面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落实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1.着力解决“扫黑除恶”攻坚不力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巡视整改以来,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推进会议,积极开展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了“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组织11家“零线索”行业监管单位向市委背书承诺,13个“零战果”“零线索”县区全部清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受理的535件举报线索全部查结,成案115件。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近亿元。全市检察机关以涉恶提起公诉1468人。全市法院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1467人,已生效11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起,涉及公职人员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三是着力整治行业乱象,强化日常监管,针对发现的监管“盲区”,发出“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91份,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规范化的宣传工作机制,清理不规范条幅,通报曝光典型案件9起。

2.着力解决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不好问题一是对上一轮巡视以来,全市发生的非法侵占林地和盗伐林木案件进行分类甄别,对涉及的970起行政案件已全部处罚到位,对涉及的385起刑事案件持续加大侦破打击力度。二是组织各县(市)区根据被毁林地情况,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制定了植被恢复规划,全力推进毁坏林地植被恢复工作。三是开展林地内违建排查工作,依法推进18处违建拆除清理工作。四是对直接参与或失职失责导致非法开荒、占用林地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3.着力解决落实上级部署行动迟缓问题。一是成功承办全省第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举全市之力,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承办任务办成了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盛会,得到了省委书记张庆伟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议精神,持续放大第二届全省旅发大会效应,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目标,深入实施旅游强市三年行动,推动全域旅游规划落实落地,进一步叫响“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品牌。今年以来,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有序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旅游经济稳步回暖复苏。截至目前,全市A级景区恢复运营22家。深入实施公安改革。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市公安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伊春市公安改革实施方案》和《伊春森林公安改革实施方案》,201911月,全市新设立的44区公安分局和7个市森林公安分局正式挂牌成立,干警全部划转到位。三是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办证公告等形式,加大不动产权证办理政策宣传力度。取消了房屋维修基金收缴情况证明等办证前置条件,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限,开展延时预约服务。建立通报制度,在《伊春日报》上发布通报12期。积极推进历史遗留棚改项目等办证难题,可办证率达98.17%,办证比例已提高至55.74%精心谋划产业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重点产业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组织谋划我市2019-2021年重点产业项目180个,总投资345.8亿元。制定了《伊春市2019-2021年产业项目建设(谋划)实施方案》,全市共谋划重点项目28个,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三年谋划20个总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任务。截至6月末,省百大项目开复工10个,开复工率为83.3%,完成投资5.28亿元; 县(市)区重点项目开复工项目108个,开复工率为75.5, 完成投资7.5亿元。清理规范驻外办事机构。制定了《伊春市政府驻外机构撤并情况的整改措施工作方案》,撤销了驻大连办事处、驻上海联络处和驻俄罗斯商务代表处等3个驻外机构。目前,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制定了人员安置方案,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深入抓好党建薄弱环节整改工作

4.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敷衍应付问题。一是2019年122,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60余人次,召开座谈会2,征集意见建议126条,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逐一审核把关签字,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党章常规检视查摆问题177个,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71条,会后班子及个人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23条。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超前制定工作提示单,34名市级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活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以上率下,深入到基层党小组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效带动全市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费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做到了月收季缴。

5.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问题。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首要标准,制定下发了《干部选任“三测”“三考”考察办法》,强化党组织把关作用,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二是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常态化开展公务员晋升工作,进一步调动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党员干部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方面突出问题进行组织处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做到了激励与约束并重。三是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工作,截至20206月末,共提拔重用45岁以下干部33人。其中,“80后”干部10人、非党干部3人、女干部7人,全市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四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凡提四必”规定,制定下发了《伊春市干部全程严实化选任程序(试行)》,有效促进了全市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着力解决巡察工作抓得不实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巡察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规定,市委第七轮巡察各工作组在集中巡察结束后,按时限提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二是组建专项督导检查组,对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10个县(市)区巡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县(市)区委进行了通报,各县(市)区委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反馈。三是重新调整机构和人员设置,全面解决了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巡察组长与派驻纪检组长交叉任职等问题。四是制发了《巡察工作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按照市县两级编制部门批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巡察干部。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违规行政问题

7.着力解决住建部门违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棚改计划和审批程序。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伊春市棚户区界定标准和范围》,指导各地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审批程序。编制了《全市20202022棚户区调查摸底和改造规划明细表》,有效杜绝了不按棚改计划实施问题发生。坚决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检查,抽查在建工程项目28个,通报违法违规工程项目20个,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加快推进某区棚改拆迁工作。成立了以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房屋征收工作组,建立了周例会制度,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加快推进房屋征收进程,目前已完成拆迁工作计划的98%四是严肃处理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如实提供工作情况,迅速启动了问责机制,面向全市通报曝光了省委第九巡视组转办的2起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8.着力解决人社部门履行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属地监管责任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问题发生。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专项检查,核查工程项目270个,全部足额缴纳了保障金。二是加强劳动保障日常监管工作,先后巡查企业675户,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10份。三是严格落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人社、住建、交通等成员单位整改工作职责和任务。四是对涉及违纪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9.着力解决人防部门作风不实问题。一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通过“走流程”体验等方式,对市法院等11个部门进行集中抽查,深入查找整改形式主义问题。二是将市人防办纳入市委第七轮巡察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确保人防系统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全市人防领域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市人防办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

10.着力解决城市管理责权不清问题。一是根据《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各县(市)区 “三定方案”,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权限,合理划分事权。二是全面下放了城市管理日常监管涉及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权,将原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全部移交有关区政府负责。三是做好城市管理指导和考核工作,制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将城市管理纳入全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考核指标。

11.着力解决规划部门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是按照“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合一审查制度,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进行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了随意调整规划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对9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踏查和土地权属核实,并召开规划技术审查会议,确保建设项目方案科学合理。三是市政项目规划管理系统正式验收,实现了市政规划“一张图”,使市政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四)狠抓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整改,加强国有企业监管

12.着力解决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一严肃查处某企业涉嫌伪造政府部门公章案件。成立专案组进行立案侦查,认定该公司及相关犯罪嫌疑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章罪,并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辖区人民法院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依法判决,现已结案。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涉嫌骗取、少缴税金行为。按照《欠税回收管理办法》和稽查流程,责令相关企业补缴了税款、滞纳金、罚款;对已核实的欠缴税款,按照规定进行催缴入库;严肃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签订了《还款承诺书》,制定了缴纳税款计划,如未履行承诺缴纳税款,则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五)紧盯上轮巡视反馈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13.着力解决上一轮巡视指出的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程项目违法违规等,没有见到明显整改成效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表决程序。将各级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年度政治生态考核事项和巡察工作内容,确保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二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干部选任“三测”“三考”考察暂行办法》等制度,强化干部任前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推进全市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发了《伊春市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了整改工作责任。坚持从市级层面做起,全面精简会议文件,严控督查检查总量和频次,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从严查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巡视整改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9起,处理35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起、7人。

下一步,伊春市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做实,让省委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市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58-3879078;通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透笼街7号市委办公楼0107房间(市委整改办),邮编:153000;电子邮箱:ycdcs@126.com

              

中共伊春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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