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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人防办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对市人防办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人防办党组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支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落实、材料报送、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经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同意,制定印发了《巡察组向市人防办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市人防办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人防办党组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市人防办党组落实市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2个子方案以及4个再整改方案,分别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明确整改事项,逐个细化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做到了所有整改问题零遗漏、全覆盖。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注重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省人防重点工作、全市中心工作和人防业务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漏洞、补短板,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人防事业全面发展全方位发展。三是坚持整改与深化干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以整改促服务和能力提升,以服务和能力提升促整改落实,抓好结合,相互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防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成效。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市人防办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共3个方面19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13项,正在整改6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正在积极推进全力以赴抓落实,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一)落实上一轮整改工作缓慢不彻底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仍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制度十五讲》《新中国发展面对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纳入市人防办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市委巡察“回头看”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0次、主任办公会议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议题85个,其中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视巡察整改、十九届四中全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三重一大”等相关议题进行贯彻研究累计30余次,并结合人防实际提出落实意见。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力度。修改完善《市人防办党组会议事规则》《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市人防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重大资金支出标准降为1万元,对权力进行约束,按规则和程序进行安排协调和督促检查,按照班子分工,及时跟进,加强事后跟踪问效。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力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印发《市人防办岗位工作职责》,将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年纪轻的干部调整到关键岗位,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干部队伍。二是对空编的部分公务员、事业岗位,2020年计划遴选2名副科长和公开考录4名事业编制人员。三是“定职能、明职责、抓落实”,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新常态。四是通过调整事业编制、岗位任职等办法解决9名科级干部任职和编制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

3.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组织生活会不按规定召开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二是制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关记录。

4.针对专职总支副书记、支部书记履职基本素质不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基层党建提升工作。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三级四岗”责任,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开展“软弱涣散”党支部、“五不”、“五细” 治理,按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一年来,召开支委会39次,支部党员大会12次,开展谈心谈话50次,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和林都社区党建联盟主题活动12次,累计参加党员120余人次。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交流研讨、理论测试以考带学、网络答题、党组书记讲党课、观看电教片、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形式,定期检查各支部学习开展情况,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对党总支和各支部进行重新选举,对支部书记进行调整,选配讲政治、能力强的科级干部兼任支部书记。

5.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和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明确培养人,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已经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审核完毕,预备党员已转正。

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违反程序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第八次党组会议违反程序研究干部选拔任用意见予以废止。二是在2019年科级干部职级并行和2020年5月为解决混岗混编和历史遗留问题调整9名科级干部任职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动议、预审、民主推荐、考察到讨论决定、审查备案、任职工作程序,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前,就考察对象廉政情况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前公示等制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7.针对相关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工作纪律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请销假管理的通知》,从严执行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纪律。调整考勤负责部门,由机关党总支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每月通报一次,对两名长期请病假人员实行病假工资。调整公共行政服务大厅人防窗口工作人员,推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强化风险教育,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保证制度落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对八名临时工予以辞退,按照实际工作情况重新制定人防工程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值宿制度,按时交接班,不缺岗、漏岗,做好值班记录,坚决杜绝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现象发生。

8.针对人防易地建设费、地下商场所欠租金追缴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完善《市人防办易地建设费清缴工作方案》,成立清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与县(市)区主管领导和住建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市纪委核查的欠缴工程目录,对相关工程的工程面积、费用收缴、工程验收等逐一完成核对,区分情况研究追缴措施,部分行政区划改革县区政府和林业分公司债务划分完以后全面开展催缴工作。二是清缴完成带岭区龙庭水岸小区A组团和福地香居小区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8.97万元。三是与市锦源市场管理公司签订协议,分三年偿还欠缴租金,现已还款29万。

9.针对党组研究部署工作和决策重大事项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进行强化学习。二是2019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4次,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研究议题113个。其中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九届四中全会、巡视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建设、“三重一大”等相关议题进行贯彻研究累计近40次,并结合人防实际提出落实意见。三是修改完善《市人防办党组会议事规则》《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市人防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运行。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制度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0.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办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2019年以来3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计划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印发《市人防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认真履行“三必抓”“六必做”,实现与人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2020年5月召开市人防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会议和2020年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落实意见,总结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省委巡视整改、主题教育工作不到位方面。

11.针对落实中央巡视整改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制定《市人防办党组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和整改台帐,逐一明确整改事项,逐个细化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所有整改问题零遗漏、全覆盖,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12.针对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不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省人防系统存在的26个共性问题再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和整改台帐,任务再落实,措施再细化。二是逐一明确整改事项,逐个细化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对26个整改问题逐个建立完善清单和佐证材料。

13.针对落实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交流研讨、理论测试以考带学、网络答题、党组书记讲党课、观看电教片、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形式,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19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专兼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8次,组织专题党课辅导1次、组织解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及考察我省的讲话精神3次,撰写学习心得82篇。目前,在参加“学习强国”学习的干部职工中,1万分以上达14.7%,5000分以上达44%,形成了比学赶学的浓厚氛围。三是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五细”要求和开展“五不”专项治理,解决历史遗留的劳动服务公司5名人员工资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问题7个,偿还拖欠办公用品、设备购置款项32万余元。

(三)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14.针对无实质内容公出造成铺张浪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信保中心全体会议对信保中心所有人员进行有关因公出差审批、报销相关制度教育。二是严格对因公出差的工作内容和出差的必要性进行认真认证和严格审批,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差旅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避免一切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差造成的铺张浪费。三是开展全面调查,由公出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四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开展违规核销差旅费核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020年3月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通知要求,对2013年1月以来违规核销差旅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账物凭证核查差旅费发生的时间、人员、出差事由等事项,对核查出的10项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如实向市纪委报告。

15.针对办公用品采买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人防办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对于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工作分开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规范管理。二是按规定的办公用品管理程序,建立计划审批,执行出库入库手续。三是严格管理邮寄文件、资料报销规定,坚决纠正在邮寄文件、资料报销等环节的违规行为。

16.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人防工程对外出租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做到账实相符,坚持每季度向党组报告山洞出租情况制度。二是按照省人防办、市财政局要求,完善评估手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堵塞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漏洞。成立内控领导小组,2019年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并将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公示,2020年资产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三是对易产生存放私人货物问题的八名临时工予以清退。

17.针对没有压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市人防办党组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标对表逐项梳理,按时限完成整改。二是人防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业务能力。三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和“四零”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市人防办窗口审批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梳理市级人防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五是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平台办理,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联合验收”改革,缩短审批时限,调整审批时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六是调整2名人防窗口审批人员,提高学习能力、增强业务技能,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七是开展“五细”和“五不”专项治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与担当。八是积极推进“双随机”工作,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18.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虚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巡视巡察整改以来,制定《市人防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细则》和《市人防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制度》,对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做了明确规定和具体分工。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市人防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学习贯穿全年,安排自学7次,集中学习5次,集体讨论1次。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报告、年度述职等规定。2019年11月4日,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向市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整改情况。2020年1月初,向市委呈报了《中共伊春市人防办党组关于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中共伊春市人防办党组2019年度建设政治生态情况和成效报告》《中共伊春市人防办党组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中共伊春市人防办党组2019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2019年12月市人防办第17次党组(扩大)会议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根据责任分工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压实“一岗双责”。 2020年4月市人防办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2020年5月市人防办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20年市人防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靠。五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定《市人防办突发舆情应急预案》《中共伊春市人防办党组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细则》,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和舆论引导意识,指导各科室、事业单位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防控管控。

19.针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2019年12月建立市人防办处级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政档案》11卷,2020年4月建立市人防办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6卷,本着谁填报谁负责原则,要求填报人员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严格要求如实报告,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发生不实报告接受组织批评教育和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们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458-3025708

邮政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青山东大街449号

   编: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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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