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市乌翠区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伊春市乌翠区纪委监委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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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伊春市乌翠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 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0-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推进改革创新 强化担当作为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代表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乌翠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正风反腐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全区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落实管党治党更加有力

    坚定政治站位,切实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委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做表率、树标杆。区纪委常委会坚持逢会必学,共开展常委会专题学习、各室负责人引领学习、党支部研讨学习70余次,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明显提高。认真践行“两个为主”要求,请示报告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一年来,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及区委的领导和监督,全年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议题12次,区委书记作出批示36次。加强了对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协助区委切实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对市委考核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小项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对两区合一期间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情况开展监督,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和作风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46人次。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协助区委健全和完善主抓直管机制,督促落实责任分解、约谈提醒、签字背书等制度,逐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和述责述廉工作,落实落细党委书记提醒谈话、纪委书记约谈提醒等举措,共约谈提醒330人次、诫勉谈话50人次。发挥问责利器作用,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对失职失责的4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对1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市委在我区开展政治生态考核工作中,对我区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反腐效能进一步提升

  改革试点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区纪委监委在运行机制、措施流程上不断改进,从内部运行机制、纪法协调衔接机制、领导机制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监察工作的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各项任务得到了全面落实。组织全委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执纪能力”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宪法》和《监察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研讨,开展集中培训学习4次,培训人员270余人次。根据新出台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和《规定》,从办案程序、审批文书、审查调查文书、“走读式”谈话安全文书四个方面进行完善,提升了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了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的新优势,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实现了查办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8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6件,大要案64件,案件同比增幅78.31%,查办案件数量名列全市第三位,案件增幅全市第一。其中大要案数量全市第四,查办职务犯罪数量在县区中排名第三。“四种形态”共处置597人次,“四种形态”运用综合排名全市第二位。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450人次,占比75.38%;第二种形态处置134人次,占比22.45%;第三种形态处置7人次,占比1.17%;第四种形态处置6人次,占比1%,做到了错责相当、宽严相济,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进一步显现。

3、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积极开展政治巡察。加强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主动对标巡察工作新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四个重点”,以“点穴式”、“机动式”的巡察方式深化巡察工作。去年,两区共开展了6个轮次巡察工作,其中原乌马河区2轮、原翠峦区2轮、乌翠区1轮常规、1轮专项,完成了对 44  个(原乌马河区 20 个、原翠峦区24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和 8个(原乌马河区 4 个、原翠峦区4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 530个,立行立改问题 14 个,移交问题线索 123 个涉及128人,第一种形态处理 81 人,立案 47 人,党纪政务处分 47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显现。

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开展常态化督查,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日常监督整改工作机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见实效。全区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把问题改彻底,共整改问题530个。按照市委要求,我区就中央巡视组对我市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自检整改。建立了领导干部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了巡察成果运用办法,把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推动了我区政治生态向好发展。

4、常态化监督格局日趋完善专项整治不断走深走实

  坚持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不断巩固工作成果。重点围绕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纪律松散、廉而不为以及“四风”等5大类问题紧盯不放,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30余份,随机对宾馆酒楼、娱乐场所、单位车库等重要场所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处分10人;在聚集“四风”问题的同时,着力开展整治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等“小四风”问题,祛除有些基层干部长期存在的歪风陋习,对2名参与赌博的干部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聚焦优化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重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了脱贫攻坚、涉黑涉恶腐败、民生领域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5件,处理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 25件,处理 31 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件,处理 5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处置有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3件;对机关工作作风开展明察暗访49次,累计通报机关工作作风问题11批次68人;曝光各类典型案例 7 批 13 件,进一步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释放了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增强。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以 “乌翠清风”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推出“每周一测”指尖课堂学习答题活动,“乌翠清风”公众号进入全省点击排行榜前十强;打好“预防针”,开通“廉政寄语”短信,对提拔任职和转任重要领导岗位满一年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温馨提醒,对24名新任职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组织开展了共植廉政树活动,宣讲廉政党课60余次,发放廉政宣传材料近千册。在十一国庆前夕,为庆祝伟大祖国70华诞,组织90余名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主题电影《我和我的祖国》,集中观看《囹圄之路》,对40余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通过学习教育,以案明纪,党员干部爱岗敬业、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    

5、锤炼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有效加强

  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年活动,将“四心”教育同区委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致力提升队伍政治意识、业务素质。先后开展了以“学理论忆党史强党心”为主题的书记讲党课、“扶贫帮困连民心”调研、“学法纪增本领促责心”学习培训和以“严纪律强监督守戒心”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

  加强纪检班子和队伍建设。针对合区后新形势新任务,重新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强化了职能权限配置,优化了人员编制配备,加强了监督执纪一线力量,推动了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同时,坚持多方位历练干部,通过干部外派、轮岗交流等方式,丰富干部工作经历、开拓干部视野,全年选派11名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大案要案查办、审理及市委巡察工作,委内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组织业务培训6次,增强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提升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能力。

  强化自我监督。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求及典型案件通报,相继开展了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活动,鞭策纪检监察干部以担当诠释忠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政治纪律,严守办案纪律,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和自我监督,全年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打造了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乏担当精神,日常工作中抓纪律管纪律不够,工作存在形式主义。二是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漠、纪律松弛,甚至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四是监督执纪还有不到位之处,面对反腐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给予足够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法监督保障的特殊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艰巨、意义重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乌翠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的践行“两个维护”

  一要提高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中。坚持党中央及上级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打折扣,喊口号、装样子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严惩治“七个有之”问题,以监督促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要一以贯之协助区委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巩固已整改成果,完善未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二要持续发力,优化政治生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市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越位,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督促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担起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对政治生态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约谈、巡察和问责,扎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对约谈提醒不重视、违反民主集中制决策、基层党组织弱化、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政治生态建设整体提升。三要压实落靠疫情防控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要紧跟疫情形势发展,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明察暗访,畅通办事渠道,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同步推进。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反疫情工作纪律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2、坚持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重心,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深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微腐败”,切实加强有关涉农项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低保医保、住房等领域的监督,认真查处行使权利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等问题,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加大对民生资金、政府投资性项目的监督,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力、资金跑冒滴漏等问题。要继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落实不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重要整治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或发生重大环境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二要紧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重点对违规核销差旅费、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六宴一桌”(结婚宴、生子宴、开业宴、学子宴、乔迁宴和生日宴”以及公款隐蔽消费“一桌餐”)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反弹,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省、市委将今年确定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年的重大部署,深入贯彻《全区深化干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带头精文减会少检查,取消过多过滥的微信工作群,深入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行为及“五不”问题。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中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行为,坚决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要认真开展“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活动,严肃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懒散拖”、吃拿卡要等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乌翠营商环境一年更比一年优。三要紧盯群众深恶痛绝的焦点,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反馈意见,持续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深入查办力度,细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管理,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等举措,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和充当“保护伞”行为,推进“打伞惩腐”长效常治。

3、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为保障推动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

一要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精准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梳理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要积极用好第一种形态,提高谈话措施处理问题线索比例,打好防疫针、提高免疫力。要用好“互联网+监督”、采取家访、社区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督促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通过实事求是、严格精准开展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尺度不一,又警惕层层加码、泛化滥用。二要紧盯关键少数,突出监督重点。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重点监督“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制度特别是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等制度的行为。要时刻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对本人以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民主作风差、干部群众反映较多的要重点关注,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三要活化监督方式,织密监督之网。今年将重点打造小微权利监督平台,建立小微权利清单流程,对社区、村以及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全面实行“小微权力”运行制度,并设立“小微权力”举报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确保实现“权力行使靠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快建立完善全区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将廉政档案作为提拔调整干部的“体检表”、监督干部的“晴雨表”,做到实时掌握干部的“活情况”,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4、坚持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

一要推动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协助区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自觉在区委领导下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在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方向正确。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二要推动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和《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执纪审理和执法审理相融合,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完善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衔接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案件线索移交、退回补充调查、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确保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顺畅。三要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伊春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以强化政治监督作为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拟在全区12个单位派驻纪检组,实现基层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监督,切实把政治监督做实、做细、做到位。

5、坚持以标本兼治的一贯要求为目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狠抓惩治不放松,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健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部门)和行业领导干部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创新信访举报形式,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开展下访、查访、联访、回访等“四访”活动,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集中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二要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化以案促改,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剖析,认真研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查找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要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发案单位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住腐败分子的“后门”。进一步强化办案的监督制约和全流程管理,提升案件查办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案件管理月报、季报分析制度,为科学、高效办案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依据。摸索实行案件模块化管理,对执行过程进行模块化分解,形成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灵活运作模式,使整个案件条块分明,层次清晰,全面提升办案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打造“铁案”工程,确保案件安全“零事故”。三要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发挥基层党组织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林都清风”和“乌翠清风”两个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坚持常态化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教育活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容错纠错机制,精准把握定性量纪,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严格执行《伊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暂行办法》,做好回访教育,让被处分干部正视错误,卸下包袱、轻装前进。严格落实《伊春市纪委监委“惩治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给干事者鼓劲,为清廉者撑腰 。

6、坚持以深化发展政治巡察为常态,确保党内监督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要牢牢扭住巡察利剑这个政治定位,深化巡察监督,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紧跟中央、省、市、区委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紧扣“两个维护”,围绕“三个聚焦”,突出“四个落实”,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一要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哪里问题突出就巡察哪里,今年将在开展2轮常规政治巡察的基础上,针对违规票据差旅费核销、国有资产流失、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政策落实以及供暖、电力、招投标行业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开展5轮专项巡察。与此同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四种形态”,坚决严肃问责,使巡察工作巡出震慑、巡出实效。二要健全联动机制。一体推进市区巡察工作,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委开展的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工作。积极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确保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今年将重新建立完善巡察人才库,进一步配齐配强配优巡察队伍,把参加巡察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三要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巡察成果转化水平,用好巡察成果这个“宝库”,优先办理、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健全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台账式、清单式管理,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建立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7、坚持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为已任,从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要强化担当,淬炼政治素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纪检监察系统“四心”教育活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强筋壮骨,提升党性觉悟,涵养家国情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对党绝对忠诚。二要多措培养,提高实战能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深入开展纪法、技能、安全等多层面、多形式教育培训活动。今年将在委机关开展办案“闭环演练”,进行“红蓝军对抗”演练,以“老兵”传帮带、多部门“联合作战”、班子成员“现场说案”等以案代训方式进行实战练兵,培养既懂纪又熟法的业务专才,通过系统培训和实战练兵,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切实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能力基础。同时建立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人才信息库,为统筹调配办案、文字综合、电子信息等人才提供支撑。三要主动作为,打造过硬作风。坚持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把作风过硬视作底线。要以姜国文、刘杰案专题警示教育为契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干部监督室监管作用,通过制定并层层签订廉洁履职责任状,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平时考核、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规范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真正使“打铁的人”变成“铁打的人”。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纪律,对不适应、不胜任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对以案谋私、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问题“零容忍”,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使命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建设乌翠区美好新未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