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工作交流 >> 县(市)区 >> 文章详情

友好区纪委监委抓好“三项协调”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审理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2-02-28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年初以来,友好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中,注重加强案件审理与案件承办科室、司法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的三项沟通协调机制建设,确保工作配合到位,形成执纪执法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审理工作质效和惩处效力。

一是注重加强案件审理与案件承办科室的沟通协调。为了保证案件质量,切实树立案件承办科室与案件审理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意识,加强与案件承办科室的沟通报协商机制,对已经批准立案的审查案件,建议案件承办科室适时通知案件审理室,便于案件审理室做好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案件案件承办科室交换意见和看法,该退卷的退卷,该补证的补证,该完善的完善;对复杂疑难案件,审理室适时提前介入,就性质认定、条规适用等问题提出意见,强化审核把关和综合平衡,避免案件送审后反复补证。

二是注重加强案件审理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在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前,案件审理室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审查分析,以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在对定性方面涉及到司法解释或者由专业部门认定、鉴定的疑难问题,及时与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做到定性准确。

三是注重加强审理与区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加强与区委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和专项检查,使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提高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通过强化日常工作联系,密切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协调联动、相互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处分执行环环相扣,落实到位,体现真正惩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