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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题会商推动落实整改

发布日期:2022-06-27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定期会商工作的意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2022年会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纪委下发的工作提示,与市财政局党组、市审计局党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市金融服务局党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分别开展了会商工作。对各项工作进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重监督,以会商促执政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2022年以来共开展了四类会商。一是年初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会商,针对会商中存在的问题五家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年3月纪检监察组对五家单位会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发了工作提示函。二是开展了能力作风建设年专题会商,纪检监察组对五家单位提出问题8个,各单位党组查找各类问题18个,领导班子成员查找问题75个,现已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三是开展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伊春特指要求专项会商,就专项监督检查和三家单位党组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商讨,共商讨问题9个,现已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四是开展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专题会商,纪检监察组对五家单位提出问题8个,“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查找问题71个,现已建立问题整改清单。

二、抓落实,以商讨促发展

结合各驻在单位实际,通过查阅资料、参加列席会议、实地督查等一系列措施,发现各单位在单位治理、专项工作、攻坚克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切实推动驻在单位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督促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正视差距与不足,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派驻组与五家单位党组双向联系、同向发力的模式,通过双向的及时沟通了解,对会商主题的内涵与意义反复宣传解读,对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查找的问题进行审核把关,切实增强了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和派驻组监督责任的落实,同时提高了会商质效,促进了各党组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强统筹,以整改促实效

严格按照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定期会商工作的意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2022年会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纪委下发的有关工作提示等开展后续会商工作。紧盯会商问题整改,在整改清单基础上,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时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会商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