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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04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第一条 印章管理由专人负责,印章管理者,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任何不正当的行为。

第二条 本单位日常工作中需上报的材料经领导审批后无需审批单,其余使用印章时,要严格遵守审批制度,未经第一负责人审批签字的,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第三条 设立用印审批单,记录用章时间、文件内容、审批人、经办人。

第四条 严禁在空白表格、介绍信等材料上盖章。

第五条 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外使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审批。

第六条 印章加盖要符合公文制作有关规范要求,位置要正确,印迹要清楚。

第七条 要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损坏,要保证印章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