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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开展受处理处分干部关心关爱回访行动

发布日期:2022-09-20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请组织相信我,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也请组织放心,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进步,做好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近期在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开展的回访教育工作中,某单位一名受处分干部诚恳地说。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要求,严格执行《伊春市纪委监委伊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暂行办法》,深入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回访教育工作。坚持教育帮助与关心关爱相结合,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健全完善受处理处分干部管理、回访、使用机制,加强受处理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激励受处理处分干部“有错”变“有为”。今年以来,纪检组共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3人次,充分发挥了执纪审查调查治本功能,切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在回访前,纪检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关心关爱回访预案,结合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形和个人情况实际采取直接回访、委托回访等方式,抓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思想帮助和教育鼓励。在开展回访工作中,坚持把政治教育和法纪教育贯穿始终,一方面根据党纪法规,帮助分析错误性质及危害,分析其思想根源,把回访工作变为一次释纪明法、以纪教人过程;另一方面帮助其解开思想顾虑,提高认识,端正心态,督促整改提高,做到以情感人,推动形成重拾工作信心、唤回干事初心的正向激励。回访结束后,及时建立回访档案,把教育管理和谈心谈话材料归入案卷卷宗,对受处分人员影响期(处分期)内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客观公正提出评价意见,作为日常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纪检组在严格监督执纪基础上,通过对受处分干部的关心关爱,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严管厚爱,激励受处分党员党员放下“包袱”,提振精神,轻装前进,重新焕发担当作为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斗志,在伊春转型发展中展现积极作为,做出新的贡献!“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