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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县:紧抓主体责任“牛鼻子” 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向农村基层延伸

发布日期:2020-12-04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为扎实推进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十类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共南岔县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县委和各乡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向农村基层延伸。

  一是强化领导,压紧压实县委主体责任。成立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委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负责有关整改工作,结合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季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带头包抓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扶贫领域问题依然存在、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漠视群众问题时有发生等重点问题整改,带头深入4个乡镇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发《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列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选人用人活力不够等6个方面8个问题清单,细化32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强化联动,推进农村基层巡察整改。南岔镇、浩良河镇、晨明镇、迎春乡4个乡镇党委根据《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县委专项巡察组对4个乡镇所辖的27个行政村党支部反馈的专项巡察意见,制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印发到各行政村党支部,做到县乡(镇)同频共振,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推进了专项巡察整改向农村基层党组织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