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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纪委监委调研指导乡镇 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07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乡镇纪委谈话室是基层落实“四种形态”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基层纪委依纪监督、文明办案的主要阵地,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大箐山县纪委监委深入朗乡镇调研谈话室建设工作时说道。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增强办案安全保障能力,近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朗乡镇调研指导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工作。

“没有办案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工作本身。”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入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建在一楼、整体软包、同步录音录像、一体化卫生间”等标准,指导朗乡镇建标准化谈话室。谈话室的建,着力破解了制约乡镇纪委履职的突出问题,实现执纪标准化、执法科学化、办案现代化,有效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切实贯通监督执纪的“最后一公里”。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强调,一要思想认识到位,把建立完善谈话场所和规范使用管理作为提升办案水平、确保安全文明办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二要有效整合资源,完善各类办案设施和安全设备,充分利用好谈话室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三要监督检查到位,继续加强对乡镇纪委谈话点建设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谈话场所的使用和管理,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加强与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充分有效发挥纪检监察作用,促进监察职能不断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