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07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让清明节更“清明”,大箐山县纪委监委采取多项措施,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精心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职能,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清明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抽调精干力量,成立2个监督检查小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紧盯借返乡祭祀扫墓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封建迷信、违规吃喝等多发易发的“节日病”和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安全清廉过清明。
广泛宣传,严明纪律规矩。及时向各单位、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倡导全县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清明有关纪律要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规范祭扫。
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问题,第一时间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围绕清明期间擅自脱离值守岗位、违规使用公车、违规使用公款进行私人祭扫、违规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督促各单位“拧螺丝”“上发条”,一以贯之改作风、提状态,努力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