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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纪委监委 加强“四项措施” 全面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3-04-12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金林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采取“四项措施”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线索管理、数据统计、办案安全、组织协调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对问题线索甄别筛选、流转、分办和处置等各环节进行管理监督,形成闭环。不断推动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在线索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分类处理、及时办理、定期清理等工作中高效衔接,提升工作效能。

做好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数据统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衡量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是否到位的“水平尺”和“验收单”。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数据统计汇总,并对问题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情况动态实时更新,完善统计资料库,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统计资料的使用价值,分析和研究本区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原因、趋势等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指导办案的服务水平。

全面提升办案安全能力。为一体推进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强化办案安全事前预防,主动化解不规范办案所带来的安全风险,案件监督管理室督促指导各案件承办室开展安全首课、落实安全责任及安全员履职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不定期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限期纠正,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审查调查工作万无一失。

加强组织沟通协调工作。加强内部纪律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相互支持、配合密切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联系,收集涉及党员和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都能够得到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