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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纪委监委 贯通联动两个责任 用好“第一种形态”

发布日期:2023-04-18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第一种形态。金林区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把问题消灭在初发之时,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强化责任担当,有序运用“第一种形态”进一步明确运用“四种形态”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方法,督促班子成员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开展谈话工作。通过谈话提醒,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体现在日常、落到实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提升监督质效,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轻微的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造成大影响。同时,坚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同问题核查结合起来,做好谈话“后半篇文章”,防止一谈了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纪律规矩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增强谈话效果,有效运用“第一种形态”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在思想政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咬耳扯袖,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切实落实“第一种形态”各项工作标准,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等台账,不断提升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近日,针对迟到缺岗、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通过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截止目前为止,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7人次,有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联动落实,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下一步,金林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发挥“第一种形态”的监督前哨作用,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的“初病”和“隐患”,最大限度发挥“第一种形态”警示作用,有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联动落实,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做好监督检查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