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22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年初以来,丰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审查调查室协作配合,积极发挥“室组”联合办案机制作用,持续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推动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和工作落实。
发挥“室”的优势。积极发挥“室”的掌握信息全面、业务能力强等特点和优势,在“室组”联合办案中,建立了由审查调查室统筹组织协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的办案组,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补齐“组”的短板。加强内部联合协作,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内干部办案经验不足、业务能力相对不强的实际情况,通过“室组”联合办案机制,做到统筹调度人员和资源,取长补短,推动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室组”联合促提升。在“室组”联合办案过程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学习意识,从严从实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在线索处置、方案制定、证据收集、笔录制作、报告撰写等环节熟悉审查调查的工作流程和方法,树牢程序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