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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7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友纪2020〕2

 

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全区各级党组织: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今年以来,友好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友好区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员、育苗技术员何敬哲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工作中履责不力、工作失职问题。

2019年4月,何敬哲在低保救助管理工作中,违反黑龙江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审核阶段不认真、不细致,致使周国福和妻子蔺亚坤分户享受低保待遇。2020年2月24日经友好区监委委务会决定给予何敬哲政务警告处分。

2.友好区铁林街道办事处武装助理管文在低保人员生存认证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职问题。

2014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管文在担任向阳社区民政助理期间,负责本社区低保管理工作,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2014年8月,友好区向阳社区低保人员杨某因没有参加低保人员生存认证,被区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列入停发低保待遇人员名单管文在制作低保人员工资表时,因马虎大意,没有将杨某明在低保工资表内及时删除,继续给杨某明制作工资表。2015年4月,杨明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管文仍然给杨某明制作低保工资表,发放低保救济金,致使国家资金遭受损失共计13,046.00元。经2020年1月3日友好区监委委务会议讨论,决定给予管文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政治要求,坚持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压实、延伸,以扎实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廉洁自律,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岗位上,时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起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形象,以牢固的公仆意识、坚定的奉献精神践行初心。

                   

        中共友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