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 >> 文章详情

中共伊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0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

关于巡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3日至11月30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2023年1月3日,设立市国动办党组,撤销市人防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动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国动办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通过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国动办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彻底推动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动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处级干部协助办党组书记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抽调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相关人员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按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有序推进。二是迅速部署落实。市国动办党组于2023年1月7日、1月18日、2月23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反馈意见》,传达《市委巡察整改“四个体系”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伊办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研究讨论制定市国动办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意识形态、保密、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7项重点难点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直接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直接督办,定期组织研究、及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2次主持召开连续3天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逐项研究制定细化整改措施83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做到真整改、真落实。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对市委巡察反馈提出的具体问题,反复研究讨论,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对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3年1月19日制定印发了市国动办整改工作方案及“三清单”,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并通过工作提示等方式定期督促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掌握整改动态,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8日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了市国动办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问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提升了整改质效。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充分体现整改落实的坚决性。市委督导组、市委巡察办、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该会议。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多措并举对涉及国动工作全局性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谋划、统筹整改;对涉及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具体问题,由机关党总支、各科室、事业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分别认领、认真整改;对涉及多个科室、事业单位的整改任务,注重加强配合、合力整改;对需要请示上级或与相关部门共同落实的整改任务,主动请示汇报、联系沟通、进行会商、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需要基层落实的整改任务,采取专班跟进、专项督办、工作提示等方式,指导基层推动整改落实。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堵漏洞,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将“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巡察整改以来,市国动办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国动体制改革实际,共制定修订财务、法规、会议、保密、事务管理等制度35项,其他党的建设、工程管理、指挥通信、信息保障、行政执法等方面制度也同步开展制定和修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高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的透明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目前,对照委第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20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

1.着力解决政治执行力缺失的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论述,将其纳入到2023年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计划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围绕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

二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论述内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到《市国动办关于贯彻市政府十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落实意见》中,将其与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2023年全省国防动员工作要点紧密结合起来,科学把握总体目标、工作方向和部署要求,切实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检验拥护“两个确立”和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成效

三是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第5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第2次集体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制定市国动办思想政治工作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是将《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纳入到2023年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编制印发《市国动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工作任务计划、考核评价表》,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开展,切实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

2.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缺少政治担当问题。

一是开展对6县(市)的人防行政审批培训,提升其行政审批平台操作能力及政策掌握水平制作审批卷宗模,下发至县(市)国动部门,供其参考执行已于4月底开展对6县(市)的案卷检查,重点检查已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及卷宗装订的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建立内控制度,成立人防结建工程审批专业委员会,强化人防审批管理

二是按十四五规划对我市人防工程任务指标,结合实际情况以督办函的方式将任务分配至各县(市)区

三是形成补建项目清单,对清单涉及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再次核算,并下发督办函,明确补建时限,超期未补建即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3.着力解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动办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提交至2023年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印发《市国动办关于推进国防动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开展

二是已与省人防设计研究院沟通,并补齐所需市域、中心城区、主城区及外围城镇规划图,征求相关单位及部门意见,对《人防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是因编制的《人防工程专项规划(2015-2020)》已超出有效期,无法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经办党组会议讨论后决定,不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4.着力解决承接省专项整治任务安排落得不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果与不足,强化对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二是重新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及安全隐患清单,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督导县(市)区加大对所属区域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同时,抽查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和维护管理情况;

三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市国动办公文处理工作制度》,经市国动办2023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现已完成印发,进一步规范文件收取、文件传阅、紧急文件处理、电子文件阅办、公文起草、发文审核、文件制发、文件归档等事项操作和流程。

5.着力解决优化营商环境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完成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建立了窗口工作岗位AB岗机制。并在工程科内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开展对6县(市)的人防行政审批培训,讲解人防行政审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及常见问题,提升市国动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能力

二是重新梳理人防行政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对人防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伊春市国动办首问负责制度、伊春市国动办服务承诺制度、伊春市国动办限时办结制度进行完善,推进人防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结合处级领导走流程活动,每月对行政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状态进行抽查,留存佐证材料,现已完成6次抽查。

6.着力解决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建立市国动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制定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并组织实施;

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情况并进行评议;

三是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听取分管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情况汇报;

四是班子成员精心准备,为中层以上干部、所在党支部党员讲授廉政党课,充分吸取腐败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是召开市国动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支部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

六是按照《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各项制度,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七是充分发挥党组监督作用,打造“闭环式”监督问责完整链条,通过对惩戒人员亮黄橙红牌,真正对干部职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形成责任上下联动、部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履行好监管职责

7.着力解决行政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长期缺位问题。

一是与市税务局进行会商,加强同军分区动员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对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2月22日到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交易中心和土地利用科进行案件调查,开展执法协作指导县(市)区国动办加强对规委会和“一会三函”项目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强化监管;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专门成立了市国动办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人防结建工程审批审查专业委员会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专业委员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适用听证程序的罚款数额规定》和伊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

三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培训,明确装订要求,规范案卷制作标准内容;

四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纳入2023年第二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023年2月份党支部“三会一课”和第7次党组会前学法进行学习,增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

8.着力解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已按照《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用文书》,对我市通用文书进一步完善,形成《伊春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用文书》重新完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清单;

是对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重新梳理,补充缺少的签章、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审查意见书、审查反馈意见等资料

是对办内相关人员及6县(市)国动办开展人防质量监督培训,进一步提高国动系统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确保扎实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是修改完善《伊春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形成最终稿,用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9.着力解决人防设施管理维护存在隐患问题。

一是已经制定人防工程年度维护管理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是完善人防工程备案流程,对未备案人防工程进行备案,做到一洞一卡,规范管理;

三是重新制定人防工程统计报表,要求各县(市)区季度报送人防工程检查及利用情况汇总表、人防审批数据统计表实地抽查了伊美区、乌翠区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及利用情况,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通过查找历史资料、实地踏查等方式找寻到伊美区无法确定位置的工程,该工程符合报废标准,已完成报废手续;

四是已制定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频次、检查重点,现已下发1份联合整改通知书,4单独检查的整改通知书;

五是2022年已经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由住建、伊美区政府提出意见,2023年3月份我办与市住建局进一步沟通,市住建局明确已向市政府建议由建设单位向属地政府移交资料,由属地政府管理;

六是加强对地下一期维护管理,去年已经对地下一期进行维修,并进一步强化对承租方进行督导检查,开展“七个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记录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避免类似安全问题发生。

10着力解决战备准备存在风险缺陷问题。

一是整改涉及的项目建设及培训验收已全部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是通过书面督导、电话督导、实地督导,进一步压实有关县区整改主体责任,目前已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是信保中心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召开了教育整顿大会。会前,信保中心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会上相关责任人做检查发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作点评指挥台已重新编排指挥通信值班表,严格执行无线电台战备执勤制度,每月月底指挥台台长对表报管理、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中心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将不定期检查3月20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党支部按照机关党总支安排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在会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自我检视,作了反思发言

四是重新制定机动指挥车出车审批单,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对机动指挥车工作人员开展保密教育,学习了《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讲解了《网络安全保密教育》课件,制定了机动指挥车涉密载体借阅和使用制度,制作了登记表,涉密载体和内部资料已指定专人保管

五是已按照《伊春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修改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工作职责”;

六是按照省国动办要求,做好《黑龙江省人民防空知识与技能》读本使用学习。加强伊春防空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及时更新内容,通过提倡全办干部职工转发、推荐的方式,努力提高伊春防空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增加粉丝数量,提高关注度。

11.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违规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已完成行政审批要件梳理工作,并落实到一次性告知单中。同时梳理形成人防行政审批政策汇编,并下发至6县(市)国动部门

二是已成立市国动办人防工程审批审查专业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审批工作

三是已完成审批岗位高危问题清单,并对人防行政审批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主管领导对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及警示教育,并听取工程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工程科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对6县(市)国动办进行了人防行政审批培训,讲解人防行政审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及常见问题,着力提升县(市)国动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能力。已于4月底开展对6县(市)国动办的案卷检查,重点检查已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及卷宗装订的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12.着力解决违法违纪违规追责未清底问题。

一是对2018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复查核实,建立2018年至今收缴易地建设费明细表,实行台账式管理制作县(市)区规委会和一会三函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计表,定期统计当地在建项目情况,及时发现督促纠正未批先建项目,限期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二是制定市国动办2023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做好提前提醒告知人防政策服务,并在技术审查会、规委会上提出人防审查意见。加强与住建局沟通,及时对涉及人防项目开展审批

13.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市财政的相关制度要求,合理合法合规支出。自2023年1月11日起,我办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人防山洞租金)已不再使用省国动办下发的财务软件记账,转为使用专门账本单独记账方式

二是自2023年1月11日起,我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人防山洞租金)收取方式不再采用现金收取方式,转为先由我办向承租方开具“伊春市市级非税收入”票据,后由我办主管科室协助承租方将租金上缴至市财政非税窗口,待承租方缴费完成后将票据返回给我办,再由出纳员为其开具“黑龙江省非税收入”票据

三是2022年市国动办利息收入为1971.57元,待2024年满2年后,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市财政国库。如市财政在此期间出台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四是对2019年至2022年差旅费中的所有客车票及其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比对核查,在向市委巡察办提请协助核实虚假客票帮助后,发现共9笔差旅费中19人涉及客车票5856元有连号(均为单次连号)情况,经了解发现,9笔差旅活动均为公出,其中6笔有省人防办下发的文件,3笔为人防工程普查有差旅费审批单,属于私车公用行为,违规资金已上缴市财政。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做好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

14.着力解决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市国动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国动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程序,做到提前1天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等有关材料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经其审核同意后,再组织召开并邀请其列席参会监督

二是严格遵守党组会议发言程序要求,坚持各议题会上充分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原汁原味做好会议记录,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用权

三是严格遵守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到会成员人数、表决范围、权限进行明确和规范,有效保障党组决策科学、会议程序规范、制度执行严格

四是对研究我办人员岗位调整、干部工作等涉及本人或相关人员利害关系的议题时,督促其立即进行回避,切实维护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选定了1名政治可靠、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专门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记录格式与内容,并严守党组各项决策、表决等重要保密事项

五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表决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非党组成员、党外干部列席党组(扩大)会议议题。

15.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重点工作印发工作提示,及时提醒支部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经自查,不存在非本党支部党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并传达领学情况

二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按照《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党员整改问题清单,公开整改承诺

三是派人纠正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的总支预审早于支部审查,支部审查早于政审,三个环节时间倒置问题。同时,细化工作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举一反三做好党员培养审查工作。

16.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在党组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党组班子坚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用于指导党组全部活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全部由党组集体作出,切实把握好重大问题和日常具体工作的界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完善《市国动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国动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遵守,对党组会议干部议题的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表决范围、权限进行明确和规范,严禁再次出现非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参与表决情形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经办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研究决定;按照党组会议发言程序要求,坚持各议题会上充分讨论、逐个发言,班子成员不再简单以“同意”代替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出席人员、表决范围、权限进行明确和规范,有效保障党组决策科学、会议程序规范、制度执行严格。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填写《市国动办公职人员近亲属关系情况统计表》,并明确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干部工作时,凡是涉及本人或相关人员利害关系的议题时,督促其立即进行回避,切实维护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通过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在学习条例的同时深入研究“研究讨论干部会议记录”记录说明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和研究讨论干部会议记录,将一般事项、研究讨论干部事项区分开来,干部事项单独记录在研究讨论干部会议记录中

四是持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的学习;经核实,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中已形成《关于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听取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意见的复函》(伊纪监驻市住建局复函﹝2021﹞9号)文件,并执行了“双签字”要求。但未按有关规定分别形成廉政鉴定和政治鉴定并执行“双签字”。因上述问题涉及已形成的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为保证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缺失材料现已无法补充,已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并归入文书档案。今后,干部选任工作将严格落实人选政治鉴定、廉政鉴定由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双签字”制度

五是对照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要求及标准,重新认定和规范干部任免审批表内容。将有关涉及人员的学历更正为在职教育大专,并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要求,严禁负责组织人事的具体工作人员审核其本人的干部人事档案。

(四)扎实推动市委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17.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5次,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强化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督导落实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2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了政治站位,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分工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统筹安排,制定自检自查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开展,3月25日完成审计反馈问题自检自查工作,现已形成报告提交第8次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三是关于下洞费返还问题,在省人防办始终未下发返还标准且按比例返还的情况下,我办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了返还意见建议,经同意后随即组织召开了2019年第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下洞费返还具体事项2019年8月共计有74人返还下洞费224,051.50元。

18.着力解决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审签后印发了《中共伊春市国动办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会议召开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按时上报相关部门;

二是按《伊春市人民防空“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我市人防工程任务指标,已结合实际情况以督办函的方式将任务分配至各县(市)区,并要求县(市)区按指标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向丰林县、南岔县政府分别制发《巡察整改提示函》,再次对南岔县3个棚改项目、丰林县2个项目易地建设费清缴任务未完成事项进行督办,并针对丰林县国动办申请市办协助建设项目相关资料请示,我办已致函联系市自然资源局予以协助调查,推动问题解决;

四是已形成补建项目清单,对清单涉及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再次核算,并下发督办函,明确补建时限,超期未补建即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五是重新制定人防工程统计报表,要求各县(市)区季度报送人防工程检查及利用情况汇总表、人防审批数据统计表实地抽查了伊美区、乌翠区等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及利用情况,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六是起草关于伊春市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情况汇报,向市政府汇报,并已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七是将地下二期、三期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向省国动办提交请示文件,请求省国动办给予指导。

下步措施:一是按照市政批示要求,力争2023年完成基本指挥所立项及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是下一步待省国动办明确指导意见后,拟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下二期、三期开展主体工程质量检测,视检测情况推动工程主体验收。

19.着力解决整改台账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2023年我办计划招录公务员1名,现已完成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及时充实我办行政编制队伍。《伊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于2月20日印发,核定行政编制16名,今年将通过遴选或从事业单位调任的方式,进一步解决行政编制不足问题。同时,因工作任务繁重成立专班需借调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党总支、秘书科(政策法规科)、工程和军事设施保护科、指挥和信息化科提出的需求申请,对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较强的10名事业单位同志履行借调手续从事相关工作

二是坚持人岗相适原则,按照市国动办2023年第1次党组(扩大)会议决定,对工程管理科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重新调整

三是针对乘坐软卧超标准住宿情况严格核实,对涉及乘坐软卧高出硬卧超标准住宿部分费用的有关人员,责令按照《伊春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伊财行〔2014〕7号)文件要求进行清理退回已将超出部分的5535.50元如实返还市财政,并坚决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国动工作实现新进展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国动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进一步抓实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运用“四个体系”工作法,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等活动为抓手,持续传导落实整改任务压力,健全长效机制,补齐、补强短板漏洞,坚持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抓整改,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回头看”,逐条对照、逐项把关,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党的建设、工程管理、指挥通信、信息保障、行政执法等方面”等制度,压实整改成效、防止反弹,真正做到以整改促进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四)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于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对于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抓住节点、紧盯不放,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注重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奋力谱写国防动员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025708;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青山东大街449号伊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153000(邮编);电子邮箱:ycsrfbzhk@126.com

             

 

    中共伊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

20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