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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水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0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春市水务局党组

关于巡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1128日至2023129日,市委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2023222日,市委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组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责任落实,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

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水务局党组及时组织中心组学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巡视巡察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监督,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3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伊春市水务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领办,带头研究起草《巡察整改方案》,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6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实抓牢任务分解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科室、责任人3月3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团结鼓劲、担当作为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了思想,转变了思路,更加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压力,为巡察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对照市委水利工程建设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13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

1.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理念和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文件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理念“十六字”方针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共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省和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5篇,并整理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

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学习引领作用,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同时纳入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并集中学习。

三是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年度检查名录,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项目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是加大项目谋划力度,组织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河流治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确定保护效益,对符合要求项目及时列入规划或项目库进行管理。并督导指导项目所在地政府提前谋划,有效推进全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争取和实施做好前期保障。

2.着力解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十四五”水安全规划,组织编制了伊春市水网规划。根据市情,建立完善水利项目储备库和“十四五”规划水利项目储备库。

二是加大我市水利工程项目谋划力度,将谋划重点放在融入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大格局上,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全市水利工作基本情况,制定了阶段性水利工程目标任务。组织专人,对伊春市水利项目进行了专题分析,形成了伊春市水利工程项目分析报告。

三是制定伊春市水利重点项目常态化管控制度加强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征地、资金、招投标等重大事项,推进水利顺利实施

四是指导全市水库落实三个责任人,组织了培训,重点对调度运用方案和应急预案制订、批复、演练和落实情况、水雨情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汛限水位执行以及病险水库降低水位或空库迎汛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了水库日常巡查工作,向各县(市)区提供了巡查记录本,印发了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等宣传材料。

3.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更新完善7项现有水利工程建设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整合,形成伊春市水利建设制度汇编,并转发全局职工进行学习了解,明确每年定期梳理更新

二是梳理水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形成资料汇总下发给相关工作人员,于4月开展集中培训一次,提升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加强对县(市)区水务部门工作的指导派出工作组对基层山洪灾害防治、河长制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水利等领域进行指导,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服务,为基层答疑解惑,补充基层单位监管漏洞,年初至今已开展技术服务11次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水部门业务能力。通过发放业务知识手册转发水利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持续提升水务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年初至今下发宣传资料9000多份、转发省厅业务手册13册、参加各类培训5次。

(二)补齐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短板

4.着力解决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改革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将水利工程建设和项目谋划决策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和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发通知加大对全市水利项目计划的统筹协调力度,有效谋划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谋划了PPP项目库

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年度计划审查程序,对市级权限的资金分配项目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列入年度实施计划。

是对各项开发性金额政策进行梳理,分类进行汇总,提升对开发性金融政策学习领会能力。对全市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分析并形成了专题报告,梳理是否有符合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政策情况,探索吸收社会资本进入的有效途径

四是积极开展水利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8次,加强优秀骨干人才的培养。利用“世界水周”“中国水日”活动,加强对河长湖长履职规范、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山洪灾害防御等业务知识宣传教育。

5.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防控监管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核查历年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开展再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尽快解决。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强化日常监管规范问题整改复核程序,确保监督检查实现闭环。

是对我市水利工程领域标准化、智能化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短板弱项,建立了问题台账加大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等系统建设维护力度,提高了大数据在防洪减灾、安全度汛等工作方面的应用,我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报汛率达到95%以上。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评估机制,明确了约谈、通报批评等追责机制的应用范围,并积极组织推进。

四是推进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在1座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3段堤防工程开展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完善标准化体系。

6.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弱化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伊春市水务局2023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有效提升监管工作力度。

二是制定伊春市水利重点项目常态化管控制度,开展常态化管控推进我市水利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三是建立监督投诉举报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工程建设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关注、及时整改。

(三)提升权力运行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

7.着力解决工程项目设计不精准、决策失误、审查不严的问题。

一是建立《2023年市级水利重点项目局领导包保制和联络员制》,督促各地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四制管理”,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力度,形成水利行业严监管、严问责的长效机制。发《伊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严格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工作,确保项目设计精准并符合实际

二是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专题学习,制定了《水利工程设计审批(变更)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设计审批专项整改工作。

是印发《开展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是开展工程设计审查流程专题学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工作,推动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

是开展了水利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提升综合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持续指导各地加强项目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变更管理、计价管理等关键环节,促进水利投资项目规范管理,降低资金风险。

8.着力解决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促进干部职工系统了解招投标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今后的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法》要求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的通知》《关于加强水利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我市水利行业领域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市本级项目和县级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审核工作。

三是畅通异议渠道,向社会公布水利行业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坚决杜绝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

四是印发《伊春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排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逐步提升我市招标投标管理水平。

9.着力解决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对财务管理人员开展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法规的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工作能力。

指导县(市)区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不断提高主动协调统筹争取资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三是加强对投资计划下达、到位、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持续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水平。将水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列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计划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是修订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行大额资金核销备案制,凡符合“三重一大”规定限额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标注经哪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方可核销,财务部门要与党组秘书进行核实。

是加强资金管理方面政策法规学习,不断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水利资金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专业能力,规范内部控制。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票据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核销。

10.着力解决工程验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工作推进专班,深入各县(市)区调查了解未竣工验收项目情况,建立未验收项目台账,统筹推进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强化跟踪督查落实,督促县(市)区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将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列为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河湖长制要求,层层压实落靠责任,加强压力传导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加大重视程度,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三是印发《开展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1.着力解决违规进行工程验收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对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认识和编制能力。

二是组织建设管理和财务等专业人员,对未开展竣工决算的城防项目逐个进行梳理,已完成财务相关数据的整理汇总,正在编制财务决算报告。

12.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出让、租赁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下发了工作提示函,提醒各水库产权单位,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国有资产租赁、合作经营等活动。

二是从行业管理角度,加大对辖区内水库运行管理和安全方面的指导监督,开展了汛前检查,重点对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和放水建筑物的安全运行状况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情况进行把关,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三是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了2023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四个责任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汛期持续督促各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担负起水库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责任

四是组织开展了水库防汛知识培训,重点对调度运用方案和应急预案制订、批复、演练和落实情况、水雨情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汛限水位执行以及病险水库降低水位或空库迎汛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监督检查。

13.着力解决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督促党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制定年度警示教育计划,强化对“两个条例”内涵的理解和把握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三是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鼓励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

四是对现行班子分工进行梳理,充分考量班子成员的思想、素质、能力,合理确定管理权限,清晰划分权责界限,避免因分工不明影响各项工作开展。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水务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水务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针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挂账不销账,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持跟踪督办到底。

二是将巡察整改同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一手抓推进努力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伊春水利事业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抓出整改实效,在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工作水平,真正把巡察的成果体现在加强和防范风险,体现到促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三是明确责任,用整改成效取信干部群众。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党组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

四是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举一反三,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901006;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36号伊春市水务局153000;电子邮箱ycsswjbgs@163.com

 

 

 

中共伊春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