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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采取“监督+”模式 推动市场主体和群众 “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日期:2023-07-13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发挥近身监督优势,采取“监督+”模式,保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持续从严监督促进营商环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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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监督+指导”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监督重点,结合责任单位工作实际,制定《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分析工作任务,明确3个方面6项监督整治重点内容,提出了5个方面7项具体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督促指导市营商局制定印发《全市营商系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举报》《关于开展政府失信违诺问题专项举报的公告》,进一步扩大征集问题线索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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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监督+自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与市营商局党组开展座谈交流3次,要求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当中,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严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剖细挖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落实市直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营商局党组对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回头看”,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意识坚决杜绝敷衍应付、避重就轻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真查真改、立查立改、严查严改。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督办建立新的自查自纠台账,累计自查自纠问题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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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监督+明察暗访”释放从严监督信号。4月至6月期间,我组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先后3次深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对专项整治宣传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听取情况汇报,就检查中发现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宣传还不到位问题现场进行反馈,督促设置专项整治宣传板摆放于醒目位置,印发宣传单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和知晓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5次深入到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丰林县政务服务分中心进行暗访,重点查看行政审批中是否存在流程不优、效率不高、私设门槛,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业务不熟、态度冷漠、工作人员“躺平”等问题,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督促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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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监督+会商”促进责任一体落实。综合运用会商机制,围绕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市营商局党组进行了专题会商,通报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自查自纠问题浮于表面、整改措施不细不实等方面问题12项,提出意见建议3条,促进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发力,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