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18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大箐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诫勉等手段及时提醒、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一、健全完善机制,确保运用“准”。建立健全谈心谈话、风险防控等机制,坚持精准纠偏,在谈话时既一针见血点出问题,又深挖根源剖析原因、结合实际研究对策,及时消除问题隐患,避免“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
二、丰富教育形式,确保覆盖“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正反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党员大会通报相关案例、现场旁听庭审等方式,以案为鉴、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醒,自觉抵制诱惑,紧绷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之弦,筑牢思想防线。
三、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效果“实”。建立跟进监督整改制度,明确“谁谈话、谁监督”,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防止出现“谈话热、整改冷”现象,实现谈话效果最大化。同时,做好受处理对象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写好“后半篇文章”让“第一种形态”既有力度,更显温度,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轻装上阵。
防患于未然,遏难于未发。大箐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常浇树”教育提醒,“正歪树”抓早抓小,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年初以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3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目的,防止犯错变成犯罪,从而做到保护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