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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纪委监委召开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协调会议

发布日期:2023-08-12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委主要领导要求,8月10日下午,伊春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了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协调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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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开展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助力小兴安岭绿色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的生动实践。各责任单位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出击、主动作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专项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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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要打好监督“组合拳”,凝聚监督合力。开展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是一项点多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我市10个县(市)区和伊春森工集团下属17个林业局公司,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工作、重点环节,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自查自纠的主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找准问题,精准谋划监督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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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常治长效。伊春市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协调小组要扎实做好专项监督工作总体谋划安排、协调推进落实,努力在专项监督的联动意识、联动氛围、联动合力上下功夫,用好“四个体系”闭环运行机制,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政治上查清、整治上彻底、长远上规范。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会商、研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建立问题台账,敢于攻坚克难,对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同向发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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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森工集团、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3家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就开展好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伊春森工集团和13家市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伊春森工集团纪委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