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1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年初以来,大箐山县纪委监委重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狠刹诬告歪风,持续释放“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担当作为者撑腰”的强烈信号,为敢于善于斗争、敢于担当作为、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撑腰鼓劲。
深入动员,层级压实责任。大箐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责职能,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召开了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处置启动、线索移送、案件调查、审查起诉等工作流程,着力实现打击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广拓渠道,营造浓厚氛围。大箐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机关,采取“传统+现代”方式,利用群众知晓率高的新媒体网络平台“箐山清风”“大箐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连续3个月持续转发《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公安厅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在县内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中心等人流密集单位张贴公告,在全县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6条,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镇村社区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张贴海报200余份,为3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在全县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浓厚氛围。
靶向聚焦,精准处置线索。大箐山县纪委监委与大箐山县公安局同步启动、协调推进,重点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重复信访举报线索和2022年以来查否件全面起底梳理、研判甄别。对疏理出的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中的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及时同公安机关会商研判,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互移查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会商5次,排查问题线索23个,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诬告陷害线索数3个。
下一步,大箐山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谋划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持续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让实干担当、敢为有为、善作善成成为每位党员干部的最鲜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