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巡察工作 >> 文章详情

中共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7月6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力以赴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深入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8月14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于8月16日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编》;8月18日召开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学习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9月13日,县局组织召开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过听取各战线巡察整改工作汇报,详细了解责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不断打牢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坚决扛起整改工作责任,及时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岑国良任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岑国良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审定方案,精心研究谋划,着力督促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精准推进问题整改,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建立了任务具体、责任清晰、要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巡察反馈4个方面15项问题进行逐项细化分解成47个具体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47条,科学周密制定《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制定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提出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制发《大箐山县公安局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整改十项机制》,确保领导责任压实到位,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整改问题和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梳理,逐一分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整改台账,倒排工期,持续用力,严格落实时间节点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整改进程。县局党委班子成员自觉认领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办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2023年9月11日,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召开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县局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主动担责,对号入座,不讲条件,狠抓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集中力量做好巡察整改问题特别是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高压态势。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47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公安职责使命。

1.着力解决落实政治要求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在完善制度方面下功夫。修订《大箐山县公安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调整《大箐山县公安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人员。

二是在理论学习方面下功夫。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三是在成果转化方面下功夫。以护航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立足公安主责主业研究贯彻落实,实现学用转化有成效,圆满完成中秋、国庆、亚运会安保维稳工作。

四是完善《大箐山县公安局“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形式,要求全警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政法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县局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同时抄报县委政法委。

五是强化纪律意识。加大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将谈心谈话与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并常态化开展,建立台账,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

2.着力解决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提高刑事案件破案率,加大案件研判力度。2023年1月至8月,破获刑事案件17起,破案率70.83%;去年同期破案16起破案数提升6.25%,破案率提高46.97个百分点;我局被市局督办的一起未破命案积案已于2023年8月22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已告破。八类案件等重要案件继续保持即发即破。我局今年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已于24小时之内成功告破。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环食药侦业务培训1次,进一步提升民警工作能力。加强线索排查。在全县开展线索排查2次,目前环食药正在侦办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确保涉案信息无遗漏。加大打击力度。破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收缴减肥巧克力2700余颗;破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假冒伪劣电池4700余节;破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2起,打击处理嫌疑人5人,突破在侦办药品、知识产权、环境类等案件中打破“0打击”状态。

三是县局禁毒大队常态化开展涉毒风险场所排查和重点场所不定期突击检查行动,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毒驾检查1次同时,进一步加大涉毒案件线索研判和打击力度,获取线索3条,抓获吸毒人员1人。

四是“减量控大”为载体,开展集中统一夜查12次,月份考核与2022年呈现同比上升态势。2023年至今“减量控大”排名平均第7名;2023年1-8月发生交通事故168起、死亡1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0.23%,下降75%;针对2021年4起行政案件未执行罚款情况已下发催告书。

五是现已安排专人负责推动反恐工作,在全局范围内选定60名青年干警组建反恐防暴队伍,并配备配齐反恐防暴设备;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规范抽查记录表格,定期深入辖区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详实登记、督促整改。

3.着力解决深化公安改革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现已单独设置食药环侦大队,并由专人负责食药环侦工作。进一步深化“一室两队”基层警务改革,深化“警格+网格”建设工作,辖区派出所民警按照辖区管辖范围进行划定,确保“一村一民警”。

二是积极对上争取专项资金和改建用房,带岭派出所改建工作已经在政府常务会上通过,现已向自然资源局上报新建派出所重点项目申请,目前整体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是针对48个离线点位已进行重新调试,确保重点卡位、重点场所、人群密集部位覆盖率达标。9月26日县局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4G执法记录议采购议题,并已落实专项资金,启动采购程序。

四是对市局督导的2起涉企案件,县局刑侦部门已取得企业谅解,并持续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4.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制定《大箐山县公安局公安民警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大箐山县公安局重特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4项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全市公安机关2023年度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突和警务实战化演练2次,进一步提升应急反应处置能力。

二是以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为己任,持续巩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治安管理大队牵头,辖区派出所协同,切实增强化解公共安全隐患的责任感,现阶段针对辖区“九小场所”、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8次,开展安全宣防8次。

三是进一步排查枪支管理系统配枪人员状态,梳理暂停配抢使用资格人员,并按照规定执行。结合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有持枪资格民警每季度认真填写持枪人心理测评表,进行项目测评,对按照规定不适合具有持枪资格人员进行暂停或取消。

四是落实包保责任及时更新重点人档案。

五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集中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安排。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5.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从严管党治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发相关工作方案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召开专题会议1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

二是梳理《大箐山县公安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完善《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末位表态制”,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1轮4人次。

三是按照“一岗双责”责任要求,严格落实《中共大箐山县公安局委员会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县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4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10次。

四是通过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及县纪委监委,现已将2023年度领导班子及各科所队负责人廉政谈话材料梳理备存,已将廉洁风险点电子版台账整理完毕,开展新一轮廉洁风险排查1次。

6.着力解决派驻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将问题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同时,大箐山县公安局已向县纪委监委进行函报,县纪委监委已复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后,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员数量不足,配备率不达标,省、市纪委监委对此问题多次提出要求,县纪委监委已积极向市纪委监委、县委提出推进措施,争取更加合理使用编制数量,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作用实效,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联络组,由组长任联络组组长,成员任联络员,与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督察大队经常联系参与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会,办理违规违纪案件,做到监督与检查相结合,确保及时发现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

7.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不严不细的问题

一是开展接处警培训。针对各接警人员开展专门培训1次。完善业务工作制度。并编印了《110接处警执法工作文件汇编》、《公安指挥调度工作手册》《常见类警情处置流程规范汇编》等一系列规范型工作手册用于提升规范接处警、指挥调度工作能力。强化警情测试。常态化规范110接处警测试10次,并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各分管领导深入分管战线强调警容风纪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民警纪律意识。加强纪律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分管部门进行检查,杜绝出现迟到早退、警便服混穿、工作期间玩手机等慵懒散慢现象。同时,警务督察不断加大日常督察管理力度,开展督察4次,并进行通报。

三是现已按照市局要求,重新规范重点人口写实档案,认真梳理辖区重点信息,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信息真实性。同时,进一步更新了839工作平台信息情况。

四是用好制度保障。自8月30日起,案件审核方面法制大队做到专人负责,针对疑难案件启用《大箐山县公安局重点案件检查结论和集体定案制度(试行)》制度与《大箐山县公安局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制度讨论决定,严把案件审核关。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明确涉案财物专人负责工作职能,经排查未发现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损毁、擅自处理涉案财物情况。

五是定期组织执法办案培训,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切实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能力。8月20日,法制大队召开部门会议,研究制发《大箐山县公安局法制作现场笔录制作考核工作方案》。8月31日开展第一期笔录制作考核,选出11名笔录制作能手。以黑龙江省案件综合管理系统为依托,开展网上执法巡查案件16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条。9月1日,县局法制大队开展基层执法经验交流会,深入两所、刑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深入了解基层所队执法薄弱环节,现场给出解决措施。

8.着力解决践行“服务人民”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四心”服务为导向,用心用情服务群众,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在窗口公开各类事项办理流程,切切实实只让群众跑一次,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目前,户政窗口已获得群众感谢信4封,锦旗3面。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警工作业务培训,确保服务有温度,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办成事。

9.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坚持以账务核对、实物清点的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符合报废要求的资产及时申请报废,健全、细化、实时完善各类资产明细账目,做到“有账可查,账实相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有效堵塞漏洞、消除工作隐患。规范审批流程及报销流程,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和服务质效大提升。

三是积极适应新时代公安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强化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服务理念,把财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优,着力推进办公资源高效使用,全面提升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效能。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堡垒。

10.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自查处需要攻坚破难的问题1项,现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整改销号。

二是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内容。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会前制定方案,并按照规定时限向相关部门请示汇报。同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程序,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会前准备流程开展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会上开展互相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9月1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巡察办、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会前,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紧扣会议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岑国良代表公安局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接受批评,其他党委班子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改进作风的效果。

11.着力解决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案综系统考核。组织全局民警案综系统(培训版)录入练习200起,效果显著。强化规范法治建设培训。开展执法培训2次,深入学习《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权责清单》《信访工作条例》,线上发布《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新刑诉法公安常用办案法律条文汇总》等执法指引11条,切实提升我局执法办案民警法律适用水平。

二是针对各警种工作职能,通过到先进地区单位学习先进经验,邀请专家学者讲学和省公务员招录方式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大箐山县公安局暖警惠警十项措施》,规范了县局嘉奖考评程序。同时,结合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通过节日期间开展慰问和落实民警体检等方式,为民警送温暖。开展慰问2次,已完成2023年度民警体检活动。

 12.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中共大箐山县公安局委员会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到分管战线和党支部调研指导党建工作,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会议2次,各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党课4次,撰写调研文章4篇。

二是下发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纪实模板,并要求,会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工作纪实。

三是现已对县局党委下设的4个党支部进行换届、改选,相关材料已经归档。同时,县局党委组织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内政治生活举措。

(四)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3.着力解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现已成立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大箐山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完成时限,同时,针对长期坚持的项目将进一步建章立制。

14.着力解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充分发挥督察监督职能作用,对发现问题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截止目前,开展专项检查2次。

15.着力解决整改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针对2021年9月县委巡察共反馈10个问题中3个问题未整改情况,现已完成整改,部分工作正在推进中。针对2021年9月市公安局审计组共反馈15个问题中1个未整改情况,现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部分完成整改问题已进行重新梳理并推进整改。

三、深化整改落实,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突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紧紧抓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不放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市局党委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坚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久久为功,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察工作整改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成果,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实效。

(三)巩固成效,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我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着力构建长远,研究制定、完善各项制度,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真正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438110;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大箐山县带岭镇林铁社区1号,153106(邮编);电子邮箱:1458233187@qq.com

 

 

               中共大箐山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大箐山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