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26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中共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7月6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党组书记、院长许柏刚主动向县委作了汇报,并且按照县委安东书记指示召开反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法院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42个问题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42个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党组书记、院长许柏刚主动担任9项巡察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逐项细化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部署要求。
1.着力解决落实政治要求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分别通过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4日的2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省委、市委和县委党代会等会议精神。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警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再次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与实践相结合,指导法院工作。
三是全面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按照《中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把“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到每次党组会议,制定了《大箐山县人民法院2023年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从5月4日至今召开8次党组会议,都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
四是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2023年5月份至今,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学习过程中,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在黑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反复学、深入学,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确保学习实效。
五是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工作。从严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以政治理论学习的方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2.着力解决履行审判执行职责有落差问题。
一是加强审限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审限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由审管办收回审限变更权限,实行逐案由“一把手”审批。明确规定案件延长审理期限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案件管理。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定期通过执行案件管理系统进行督促检查,避免出现违规操作等问题发生。目前,我院执行工作排名在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三是强化案件质效评查。由审管办负责重新组建3人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从庭审、法律适用、执行等关键环节开展评查,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做到每案必查。针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重点进行评查,形成书面评查报告。截至目前,已经按照市法院规定的评查的样式,对2021年以来的刑事民事案件1137件,进行了重新评查。
3.着力解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不足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各项考核指标。对标对表上级法院考核项目,细化从立案、审判、执行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个环节的工作措施,聚力攻坚。
二是活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三个专班”工作,力求各项考核指标全部晋位。同时,结合法院实际,继续拓宽司法服务渠道,活化司法服务措施。
三是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进院庭长办案实质化,健全完善《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规定》,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由院庭长优先办理。2023年截至目前,院庭长办案387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6.48%;审结执结354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76.46%。院长办案13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6%,审结13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2.8%。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县21个社区、村屯设立了诉源治理服务站。
4.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欠缺问题。
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
(二)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彻底整治形式主义。
1.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的不实问题。
一是细化工作部署。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将习近平相关理论列入第一议题,逢会必讲党建,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落靠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对全院庭室负责人、干警42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关注廉政教育。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到警钟常鸣。2023年5月至今,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驻院纪检监察组发出了“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书,全体干警签订家庭廉洁承诺书42份。
四是强化履职尽责。“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漏交党费的党员,已经补缴完毕。
2.着力解决派驻监督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驻院纪检监察组按照县纪委监察委的部署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抽查县法院机关纪律作风1次;抽查朗乡法庭纪律作风1次;检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1次;深入朗乡镇村屯、社区检查诉源治理工作推进情况1次。
二是增强发现问题能力。驻院纪检监察组发出“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书,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3.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实事求是推进工作。教育和引导干警大力弘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本职工作。坚决杜绝会议记录、工作佐证等材料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
二是严格法律文书的制作。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法律文书阅核制度》。院党组明确要求:主管副院长签发、业务庭室负责人核查法律文书必须高度负责,认真执行阅核制度。坚决避免常识性错误的产生,案件评查中如果发现此类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引导干警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避免各类计划、方案等材料,发生网络抄袭和生搬硬套现象。
4.着力解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一是专项整治违规发放。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范,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奖金等违规操作问题。目前,追缴违规发放奖金3248.00元,已经退返省财政。
二是认真执行内控制度。修改完善本院财务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和内控制度落实力度。
三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完善2项财务制度,特别对差旅费、办公用品采购、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项目,按照相关部门最新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对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维护严格执行“三公”支出管理制度。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薄弱环节。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决策。院党组决策事项必须严肃认真,坚决避免重复决策等问题发生,决定的事项和决策,必须认真执行,除特殊情况不能更改。
二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机构设置、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
三是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和规定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实事求是开展谈心谈话,做好记录工作,班子成员必须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坚决避免走过场现象的产生。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公室应邀派员参会。
2.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
一是积蓄法官后备力量。年度公务员招录侧重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招录,积极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员额法官递补入额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
二是规范评先选优程序。进一步完善选优工作机制,院党组明确规定:所有评先选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规定的步骤和程序。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氛围。健全考核机制,认真开展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做为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3.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主责意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坚决避免弄虚作假。同时,加强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督促推进。
二是强化党支部管理。经过请示县直机关工委同意,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9月25日按照党支部相关选举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对3个党支部进行补选,依规完善各支部书记和委员的配备。
三是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督促下设的3个党支部严肃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各项组织生活,并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备查。
(四)扛牢巡察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落的不实问题。强化整改责任,对2021年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更新,重新进行部署,坚决克服“过关心态”,持续督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着力解决整改监督有欠缺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从日常整改监督抓起,持续进行跟踪督办对帐销号。
3.着力解决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截至目前,2021年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有1个问题已经列入长期整改项目。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措施,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
(一)持续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日常监督,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避免反弹回潮。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和主题教育入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460403)13796481129;邮政信箱: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人民法院,邮编:153106;电子邮箱:dlfyzgk@163.com
中共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