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26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中共丰林县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7月6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丰林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丰林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责任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决定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巡察整改日常工作,跟进各项任务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举措落细落实。同时,要求县公安局各部门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责任落实,并把整改期间积累的经验做法和制定的制度措施一以贯之的长期坚持下去,真正做到依托巡察整改,促进公安事业规范发展,向好转变。
(二)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县公安局党委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责任,立即组织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一要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针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期限,列出时间表,对标对表,确保巡察指出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起底问题,做到问题清仓、隐患清零、上级认可、群众满意。二要扛牢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有部署、见真章。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重要关节,形成方向正确、衔接紧密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要提高思想认识,亲自靠上、认清问题,保障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三要加快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各责任单位要着力提高整改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长效性,避免出现整改盲点,要迅速行动起来,主动认领问题,本着不懈怠、不推诿,不缺漏项的原则,既加强沟通抓好共性问题整改,又结合实际抓好个性问题整改,团结一心、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对照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14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部署,认真履行核心职能
1.着力解决学习运用创新理论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依托2023年度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针对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方面战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等缺项及时跟进学习、开展研讨;
二是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四个体系”重点工作闭环运行,确保制度落实落靠。结合县公安局“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求是》重要理论文章,纳入“第一议题”学习;
三是召开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党内法规责任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将党内法规纳入学习计划,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部署要求;
四是进一步提升全局请示报告意识,持续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纳入“四个体系”重点工作,向深入落实发力。
2.着力解决履行核心职能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对《丰林县公安局关于执法办案单位集体议案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
二是组织各执法办案部门开展执法办案知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民警业务素质;
三是修改完善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考核考评项目,通过考核提升各部门执法办案质量。
3.着力解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制定《丰林县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用制度规范执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执法监督工作,及时进行督办;
二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和做法,增加对“两队一室”建设考核内容,推动派出所“两队一室”建设工作;
三是制定《丰林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案件报备催办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同时为办案单位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4.着力解决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中共丰林县公安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工作要求,单独查找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是集中传达学习全市保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纪律,守牢保密工作底线;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党委指示要求,召开保密工作暨网络安全培训会,消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我局网络设施和重要数据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定密工作管理,规范定密程序,压实定密责任。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深化能力作风建设
5.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审议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汇编》,健全完善党风廉政相关制度;
二是持续强化党课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实效性,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三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落实廉政谈话全覆盖。
四是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责任。积极推动会商机制落实落靠,进一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会商质效,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好相关会商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能力。
6.着力解决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制定《丰林县公安局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管理办法》,以便于进行单车核算;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7.着力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按照规定全面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检自查工作,全局民警逐人签订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个人承诺书。
8.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五进双为”活动,进行走访调研、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安全宣传等;
二是结合当前实际对县公安局“四个体系”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汇总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四个体系”动态台账跟踪问效;
三是将党建工作细则纳入《丰林县公安局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四是坚持依法履职。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民警开展执法办案系统实际操作考核竞赛,有效提升了办案民警的办案技能。推行民警办案积分制度,优秀的给予奖励,末位的挂牌督学整改,作为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
9.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结合当前实际修订完善县公安局党委会议制度,切实规范每次党委会议会前征求意见、会议内容记录;
二是加强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明确要求,提高认识。
10.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为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相关规章制度专题学习,把民警实际工作执行力和日常工作表现作为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结合当前实际修订完善《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并在党委会议中落实。
11.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按照县局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组织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相结合,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能力作风建设等工作成果;
二是组织召开县局党建工作培训会,就党建工作相关内容进行集中学习;
三是按照考评细则规定,坚持开展党建工作考评,推动党建工作正规化。
(四)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担当,推动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12.着力解决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成立县公安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丰林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通过自检自查等方式,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把巡察整改及其成果运用,纳入县公安局党委对各部门日常目标考核评价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13.着力解决整改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县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参加县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同步跟进整改工作;
二是及时监督推动县公安局党委更新整改台账,并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4.着力解决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
(一)加强党建统领筑牢政治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理论学习,推进党建统领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所有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全面清零”。
(二)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提升政治担当和服务水平,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扛牢责任,巩固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彻底到位,经常主动开展“回头看”,不让问题反弹,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作风建设促进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借势巡察整改,加强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党建、严纪律,转作风、肃警风,促工作,保平安,推动丰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580010;邮政信箱: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光明大街166号,丰林县公安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编:153036);电子邮箱:15645891235@163.com。
中共丰林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丰林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