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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公安局金林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春市公安局金林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423日至7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金林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11日,市委巡察组向金林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会议召开后,金林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动认领任务,确保全部问题都整改到位。同时,分局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层层传导压力,逐项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每项任务都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落实责任。分局党委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以“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分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自觉加压,做到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难点问题亲自领办,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整改情况,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战线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推进、按期保质完成。

二、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目前,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的15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理念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及要求

1.着力解决的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深学细悟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2022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前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依托金林公安分局公众号、警民微信群、黑龙江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等阵地,广泛组织全警进行学习,增强学习的丰富性、便捷性;依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广泛发起青年读书学习活动。

二是召开党委会议对《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进行专题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内容,紧扣学习重点内容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领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逐字逐句研究,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把落实“第一议题”制与公安工作有效融合起来,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811日反馈会召开后,分局党委共召开19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9次。

三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委班子带头学,带头讲党课,把党史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学习内容。拓展学习教育载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依托“三会一课”、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突出学习教育的代入感,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身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

2.着力解决履行核心职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分局电诈预警工作专班,按照“提前预警+上门劝阻”链条式反诈预警劝阻工作模式,精准开展线下见面劝阻工作,充分发挥“早预警、快处置”的实战化职能定位,建立网格化预警,全方位筑牢反诈防范体系,打好精准反诈阻击战。加强与辖区金融机构沟通联系,与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构建“反诈联盟”,及时在预警中发现潜在受害群众,设立劝阻专线并24小时不间断开展反诈预警劝阻,有效避免群众遭受财产损失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截止目前辖区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较上年同期减少8起,破案率上升为38%,抓获嫌疑人16人,呈现出发案下降,破案率上升良好态势。

二是加强公务用枪管理。组织各警种民警开展培训,重点学习《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务用枪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学习,制定分局枪支管理规定和制度,定期评估分析民警心理和精神状态,切实增强配枪民警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三是制定《金林公安分局标准卷宗》《金林公安分局常用文书格式》,下发至各科所队案件查办员,做到人手一册。组织全局执法规范自检自查,对不规范的法律文书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是加大对基层民警违法行为人信息采集率的培训,通过通报基层所队采集数量、质量,制定奖惩办法,提高违法行为人信息采集率经过前期的工作,分局各部门的违法行为人信息采集率已经明显上升。

3.着力解决落实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分局主要领导主动与区政府汇报,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110报警服务台已与12345对接,对于群众其他求助类警情,分局指挥中心主动帮助联系并解决问题,群众相关政务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在已完成西林派出所改建升级达到“一室两队”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等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完成新兴派出所所址搬迁改建和团结派出所、金山派出所基础建设的提档升级。

三是根据金林区实际情况,分局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服务零距离的“一窗通办”,在职权范围内分局制定《金林公安分局简政放权名细》及操作规范,下发《金林公安分局落实优化窗口服务举措》便民措施,针对不能对租房、借房落户业务“一窗通办”的情况,各窗口单位将情况说明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告知群众,并委派户籍民警为咨询此项业务的群众做好解答,推动公安政务服务提升。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

4.着力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分局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传达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上级纪委会议精神进行专题研讨,自觉做理论学习的示范表率,基层所队也相继召开会议对上级纪委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和讨论,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强大合力。增强学习意识,提升能力素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警,把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作为今后工作中的一把“戒尺”,真正做到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

二是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分局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党委第一责任人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做好表率,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公安正能量。

三是分局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及制定责任清单,引导党委班子成员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更好履行“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融入分管工作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开展党委成员与分管战线所队长廉政谈话活动。下一步分局党委将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与分管战线所队长廉政谈话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5.着力解决“一把手”履行职责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上就“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作出自我批评,组织全体党委成员集中学习末位表态制度规定,召开党委会议时党委书记严格执行最后表态发言。

二是分局党委书记认真学习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剖析民警违法违纪隐患根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进全警担当作为,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加强对队伍的监督管理。

6.着力解决内部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分局重新招录的公务员中选拔素质高、责任强的1名青年民警和工作经验丰富、政治觉悟高的1名老民警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更好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制定《金林公安分局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制度》,加大全警党纪党规培训,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确保权力运行到哪,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党员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全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7.着力解决廉洁风险点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金林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制度》《金林分局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核销原始凭证需履行附采购协议、采购合同、询价单等采购手续,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定期进行廉政风险谈话,增强财务人员的法纪意识、敬畏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降低各类风险。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政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杜绝扩大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加强财务审核工作,严把审核关,降低廉洁风险隐患。

三是制定《金林公安分局车辆管理制定》,完善对燃油费、维修费等必须支出费用规定。严格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费用等信息登记;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保险和维修,做好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健全运行费用单车核算。

8.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一是成立金林公安分局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纪检监察室),公布举报电话,制定《金林公安分局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坚决杜绝民警不作为问题的发生。

二是开展全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学习,组织全警将《条令》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训练当中;利用公众号发布《人民警察着装规范》,定期深入基层所队开展警容风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将抓警容风纪列为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以坐实做强基层党建为抓手,落实新时代组织工作

9.着力解决班子建设抓得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委班子调研工作计划,以巡察整改问题作为主要课题。2023年以来,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后,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所队调研3次,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3年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分局党委成员进行2次以上集中学习,在确保班子成员学深吃透的基础上,班子成员仔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细致撰写发言材料,党委书记亲自审定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是否合格,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三是加强组织生活会,对分局9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配齐配强党支部,精心谋划各项议程,做好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党委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党委成员下沉到各支部作为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指导推进党支部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明显提高。

10.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工作有不足担当问题。

一是分局按照“三定”方案,对各科所队的领导班子整体情况进行摸底和统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进一步规范市公安局派出机构非科级干部(中层干部)管理的通知》,通过民主推荐、推荐考察、会议讨论、公示等有关程序,对分局相关非科级干部(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基层所队班子已经基本配齐。

二是按照市局下发的非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备案程序规定,经市局政治部任前审查,将符合任职条件的非科级干部(中层干部)进行了第一批次的备案登记并装入个人档案。

11.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从20231127日,金林公安分局9个党支部相继召开支部党员会进行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律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分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深入各支部参加此次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加大对各党支部的管理力度,不定期对全局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支部党员进行培训,分局9名支部书记已开展讲党课活动。

三是为督促各支部认真开展主题党日,制定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计划,班子成员以普通民警身份与基层党员民警一起开展活动。

(四)检视问题、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巡察成果运用

12.着力解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金林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会召开后,分局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反馈情况进行传达,并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分解细化,制定《金林公安分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所队,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分局党委严格按照下发的《关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反馈整改意见的注意事项》定期召开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委成员分管各战线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13.着力解决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分局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对标反馈问题,强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落实责任,针对问题“对号入座”,细化具体指示,做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脱节、不降格、不断档,完成后逐项销号,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14.着力解决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分局党委注重标本兼治,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党委成员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切实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保障整改,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从而形成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经常容易犯的问题建立台账,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及时堵住制度的漏洞,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领导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推进有力有效、考核评价科学精准、督导问责严肃到位“四个体系”,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靠。

三、强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真抓实干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站位,扎实学习。分局党委将把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全警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切实把好“两个维护”政治关口。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局党委班子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集中力量解决未完成的问题。分局党委书记对进度和工作质量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经得起检验。班子成员要履职尽责,对分管战线反馈的问题应改尽改,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健全制度,强化落实。分局压实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细化推进措施,挂图作战,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党委班子要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以动真碰硬抓整改、求真务实抓整改、落细落小抓整改,用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巡察的利剑效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738547;邮政信箱伊春市公安局金林分局,邮编153026,电子邮箱572936049@qq.com

 

 

中共伊春市公安局金林分局委员会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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