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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7月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意见后,分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研究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严谨的作风,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履行职责使命,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了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忠辉任组长,各位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期间各项工作。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忠辉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阶段性重点工作,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分局其他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亲自督办协调分管战线牵头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整改。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分解落实相关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与此同时,按照“四个体系”相关要求,分局党委建立了巡察整改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巡察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0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1、着力解决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对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再要求再部署,将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党委会议重中之重,在会前及时制定会议日程表,研究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自巡察反馈以来,分局党委共召开9次党委会议,各党支部共召开20次支部会议,均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印发《关于印发美溪森林公安分局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抓好四史宣传教育等方面对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纪念活动,引导民警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丰富内涵,巩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

三是将市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和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伊春新篇章的决定》作为分局2023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全警开展学习。2023年9月25日,分局召开第10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围绕所学所思,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分别进行了研讨发言。

2、着力解决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定期浏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学法用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最新规定等,及时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法律修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发布实施情况。

二是通过联席会议,加强与辖区林业局公司警企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的整体质效。

三是加强配合演练,积极与林业局公司联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火演练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第一时间相互沟通,按照工作预案和综合演练要求,迅速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及时稳控现场情况。

3、着力解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进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快派出所“一室两队”建设步伐,完善了“一室两队”岗位职责和业务规范,进一步提升基层派出所指挥调度、协调查处、综合研判能力。

二是修订完善了《值班备勤制度》,制定了《美溪森林公安分局派出所警用装备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各项业务规范均已上墙。

三是为法制大队增加人员,设办案区专职管理员一名,加强对办案区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建立巡查台账,定期开展巡查。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

4、着力解决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美溪森林公安分局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和《美溪森林公安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折不扣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分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是2023年10月17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听取各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分管战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并对下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严格落实《中共美溪森林公安分局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规定,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了专题党委会议,学习传达了第十三届伊春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各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了具体问题,并结合分局实际对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是在国庆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分局微信群及时转发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筑牢民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是充分发挥警务督察作用,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工作,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围绕日常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开展督察检查12次,下发督察通报1期。

六是制定了《美溪森林公安分局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在重要会议前主动邀请市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会议。

七是建立“第一责任人”廉政谈话和随机教育制度,针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截至目前,分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开展谈话7人次。

5、着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结合分局日常工作需要,主动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分局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自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分局会议2次。

二是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在“夏季治安整治”、国庆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局机关纪委、市局督察支队等部门多次对我局开展监督检查。

6、着力解决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建立《美溪森林公安分局车辆加油台账》,同时进一步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对于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核销。

二是做好平台采购管理专项工作,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伊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认真执行采购程序规范,坚决做到目录内商品应采必采。

三是加强凭证附件管理,对每笔核销款项,必须税务查验,所有小票复印留存,加大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查力度,同时进一步做好凭证附件保存和归档工作,做到每笔资金流向清楚。

四是严格执行重大收支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的规定要求,在2023年10月中旬对工会财务支出程序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工会会费支出使用公开透明。

五是对分局组建后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指派专人进行系统填报,并按照市局工作要求,目前已启动开展车辆资产分割工作。

7、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明确调研课题及调研计划,按照调研计划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通过实地走访、暗访、联合调研等方式,确保调研工作提质见效。

二是依托领导干部“走流程”,组织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分管战线实际,深入辖区常态化“走流程”15次,其中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阶段“走流程”6次。

三是建立《综合文字材料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对照检查材料等文字材料内容审核流程,提高文字材料质量。

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对近年公文流转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根据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开展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于尚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相关工作,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完成。

(三)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8、着力解决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结合自身实际,对分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中大额资金使用额度事项进行了重新确定。

二是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1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班子成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了学习。

三是健全完善了分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2023年9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说明个人事项,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9、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拓宽新招录民警视野,增长新招录民警经历,建立了《机关民警下基层锻炼制度》,着力提高新招录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15次党委会议,对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

三是严格选人用人制度,按照选人用人的标准,真正把有信念、有理想、有抱负、为人公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纳入选拔范围,公平公开地开展选人用人工作。

10、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18次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分局党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研究了当前形势,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对下步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到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是认真执行《中共美溪森林公安分局委员会会议制度》规定,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分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并通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使分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得到迅速有效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提醒制度,凡是满足召开条件且需要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注重加强指导,保证组织生活会质量。同时严格参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及程序,认真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意见征求等活动,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四是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同时由政工督察大队牵头,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台账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五是建立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选资格审查制度,并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了重新审核,对不规范的进行整改,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三、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进美溪森林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

在下步工作中,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党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在黑龙江考察时的讲话和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大力弘扬较真求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紧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积极对照反思,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动态跟进整改进展,直至整改工作全部到位。

(二)克服过关思想,持续深化整改后续工作落实。在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的同时,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依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带领全体民警紧紧围绕市局党委“1226”发展战略,深耕“六型”体系,做强做大“生态警务”和“护游警务”两大警务,以更足勇气敢于斗争担使命,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

(三)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党风政风警风持续向好。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公安内部条令,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警风促政风、带民风,以美溪森林公安高质量发展助推辖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632772;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镇鹤伊春大街1号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邮政编码153021;电子邮箱:mxslga001@163.com。

 

 

中共伊春森林公安局美溪分局委员会

2024年1月25        

 

 

信息来源:“美溪森林卫士”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