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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7月6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完成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23年8月18日,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赵海君同志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班子成员以上率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主动认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从严从实,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院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赵海君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肩负起整改责任,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真改实改,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9月11日组织召开乌翠区人民法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之间提出了具体批评意见,促进了班子团结,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经细化分解后共有13个;市委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经细化分解后共有10。严格对标反馈意见,围绕反馈问题,党组书记带头制定措施40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三个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对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主动牵头负责;切实担负起巡察问题整改的落实责任,各庭室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对照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3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1.着力解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建立党组学习内容建议机制,由队建科及时收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政法工作重要论,第一时间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确保中央、省区委决策部署在我院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完善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是“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组织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2.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院庭长监督职责,实行案件阅核制度加强判决说理、解疑释惑,增强其可接受性,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提高案件质效发挥合议庭的作用减少瑕疵案件的发生。

二是提高文书质量。卷宗立卷要细致,避免送达回证缺项,送达公告日期错误等问题的发生。实行随机抽查方式,对已结归档的案件卷宗内容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日期、签名等方面问题。

三是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工作的要求,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公职人员“面对面”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互通信息等方法,将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形成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提升预防效能。

四是关注新修订法律法规动态,及时组织或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学习工作。争取每周开展一次学习活动,对于每周开展一次学习活动,对于相关意见建议,制定相关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3.着力解决推动司法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部署,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坚持强基导向,推动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组织法官下沉,全面对接基层治理组织,实现“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全覆盖,在诉前及时了解案情、妥善化解纠纷

二是进一步健全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机制,完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从招聘要求、招聘实施及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点开始,完善合理的招聘办法及聘用期限。加强关心爱护,增强归属感。坚决防止聘用制书记员因人员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如法院认同削弱、同事关系隔膜等消极因素,身份差别要淡化,无论是文件表述、会议场合或日常交往,要凝聚起平等相待、坦诚相处的集体环境。

三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智慧诉讼体系。引导当事人主动进行网上立案,实现数字智能在前端诉服、中期审判、后期执行全流程使用,让企业、群众在家中即可享受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现代化诉讼服务,打通诉讼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落靠“两个责任”

4.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严选典型反面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监督,对违法违纪的干部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党组成员要定期与分管战线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及时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加强党组政治生活,对“一岗双责”进行学习和解读,强化责任担当。

三是党组严格把握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强化自身建设,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要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做好会议纪要,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真正发挥合力作用。

5.着力解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方面。

一是严格遵守《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我院诉讼费上缴改为每月进行上缴,并留存好完整的电子发票印件、上缴通知书及银行支付回单。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补齐凭证发票票据,严格规范报销手续,扎实做好资金支付工作,杜绝用错指标的问题。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车辆管理使用,建立了公务用车加油台账,精确到了日期、具体人员及加油金额,从而杜绝廉政风险隐患。

6.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不实的问题

一是建立专人接听制度,设有服务热线部门指派一名干警专职负责接听电话,并加强对电话接听工作监管力度,随时抽查电话接听情况。

二是设置专职网络管理员,指派一名干警为官方网站负责人,负责“一网双微”更新、审查等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动员各庭室积极上报稿件,丰富官方网站栏目内容。

三是全面摸排,加强规范管理。按照优化整合、注重实效原则,对已建立的工作群进行梳理归类,精简合并职能相近、内容重复工作群,及时注销解散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群。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

7.着力解决班子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任务,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委派专职人员记录会议,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坚决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三是党组严格把握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规范组织生活,党总支召开规范组织生活部署会,传达相关规范组织生活的制度和意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有效规范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促进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示范化开展。

8.着力解决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储备年轻后备干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专注年轻干部的培养,力争每年发展1-2个年轻新党员。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加强后备干部储备。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改善干部队伍年龄、学历、性别结构,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培育业务骨干力量,鼓励支持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干警队伍专业化程度。

9.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摆在“关键位置”,以党建促工作。

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管理。建立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度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年初向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员群众进行公开承诺,年底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点评,并在本级党员群众大会中进行述职,强化支部书记责任意识,确保党的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四、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10.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领办。其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巡察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将领导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上有变动的,及时做好巡察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

是提升整改成效。在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剖析原因、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和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问题协调联动、到点到位,确保整改实效。

11.着力解决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一是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等各类监督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研究解决。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进行整改工作,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进督办,对整改不到位、应付整改弄虚作假的人员严肃问责,强制度、补漏洞,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12.着力解决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夯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一落实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责任具体、分工明确的整改责任体系。同时,实行问题销号制,采取立说立行、动真碰硬,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是注重源头治理。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从源头上完善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整改事项反弹回潮。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贯彻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市委巡察发现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承担、科学有效的责任履行、倒逼问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努力打造清正廉洁的氛围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注重标本兼治,持续建立长效机制

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发挥巡察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推动作用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再创新高度

坚持立足长远、融会贯通,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进行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58-3987837邮政信箱:伊春市乌翠区中心路160号,邮编:153013电子邮箱:363317169@qq.com

 

 

 

中共乌翠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月25日

 

 

信息来源:伊春市乌翠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