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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423日至6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伊春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6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明确整改要求

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市委要求和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把开展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重要标准。要聚焦问题抓推进,强化巡察整改的靶向发力,全面梳理问题,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彻底不罢休。要举一反三促发展,强化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党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伊春市公安局关于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清单》,逐项逐条研究问题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要环节直接过问、重要问题直接督办。

(三)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制定并下发《伊春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等方面全面梳理,逐项、逐条、逐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措施,对巡察组点明的具体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分别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施工图”“路线表”“任务书,确保规定环节在既定时限内完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质实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40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核心职责

1.着力解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多次召开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班子成员以学习内容为主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研讨发言,促进学用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伊春公安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二是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制定《伊春市公安局党建互检互查互评制度(试行)》,按季度组织各党支部交叉互检互评,提高学习质效;四是持续推进落实一辅导、一轮训、四常态、两测试政治轮训学习模式,分级分类分阶段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提高全警政治素质;五是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着力解决履行核心职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依法推进行政拘留执行,全力维护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二是深入推进《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严查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消除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利用城市、公路、服务区、景区、执法站、交管服务窗口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三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执法专题培训、法律竞赛、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民警法治素养,切实提升执法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从严管党治警压力

3.着力解决党委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伊春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岗双责清单》落实党委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印发《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委员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精准靶向施策,有力有序推进管党治警工作;二是组织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警示教育四个一活动,以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警示教育会、党支部会议、交流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全警廉政意识;三是严肃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通过对市公安局出入境、信访处、行政大厅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督导检查,有效压实管党治警监督责任,真正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常态化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维修保养规定,及时更新车辆资产平台。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完善教学培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辅警培训工作。

4.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不够实问题

一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核销费用问题专项监督自查自纠行动,交通警察支队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核销、审批制度,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二是认真落实人大、政协相关提案,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根据提案内容及时跟进相关工作;三是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采取灵活高效的教育形式,在重要节假日前发布廉洁提示,转发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及时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纪法规。

(三)深入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5.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着力点,认真执行四个体系相关要求,优化开展政务督办工作,通过清单式”“台账式管理,明确落实责任、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实现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修订《伊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确保涉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规范执行;三是加强对基层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和检查,印发《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对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事宜进行部署,跟进问题整改

6.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政工民警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确保规范执行;二是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对各战线领域人才和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将人才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发挥典型选树和表彰奖励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活化表彰形式、优化功奖流程,不断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四是修订《机关党建三级四岗责任清单》,印发《基层党建工作手册暨相关制度汇编》《组织生活实操流程》,更新党建联系点制度,围绕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机关作风建设、党支部建设、加分项、扣分项七个方面开展党建工作全覆盖式互检互查,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五是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列席各派出机构组织生活会。(四)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见实效

7.着力解决整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严格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见,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在全局形成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制定《伊春市公安局四个体系工作制度》,确定了“1+N”台账管理的工作模式,将整改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四个体系闭环运行,环环紧扣、压茬推进;三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人全部由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担任,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整改责任,确保规定环节在既定时限内完成,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四是推进常态化整改,成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性。

8.着力解决巡察整改监督缺位问题

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市公安局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提醒、责令整改。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党委列席并现场监督各直属分局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各直属分局的巡察整改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市公安局党委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问题整改落实和查漏补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深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从严管党治警的长效机制

市公安局党委将从严从实推进管党治警工作,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推动警营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

(三)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狠抓督察确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

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察,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落实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察,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对已初见成效的做到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956443;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8号伊春市公安局,邮编153000;电子邮箱:  423187991@163.com

 

 

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125

 

信息来源:“伊春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