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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党委

关于巡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委统一部署,2023423日至74日,委第组对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委员会进行了巡81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委员会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自觉。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友好分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求各部门把纪律规矩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明确时间标准要求,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组织全局党员、民警积极开展学习,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分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起草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项逐条听取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计划出台的制度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分析部署,对巡察整改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要任务,跟踪问效每一个问题整改情况,重要事项主动协调,重大问题靠前指挥,全程跟进督办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分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分管战线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细化工作安排,做到要求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往前赶、往实做。

(三)强力跟踪督办,严肃执纪问责。分局党委坚持刀刃向内,逐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整改措施,细化量化整改目标,迅速起草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按照整改到位一个、检查验收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的方式,各责任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重要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保整改到位。按照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标准,对问题整改完毕、需长期巩固的,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需长期整改的,既紧盯阶段目标,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重大进展,又着眼长远规划,实行系统治理,持续丰富完善整改措施。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定不移推动省委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40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推动发展提质增效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全警政治轮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统筹安排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体学、中心组集体学、领导班子日常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心走实。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友好公安分局党委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友好公安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利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辅助读物,积极开展学习研讨,达到以制度促学习、以学习促提升的目的。明确将分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自检自查,真正从思想上拧紧螺丝,在行动上上紧发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落地落实。三是严把政治方向,抓好贯彻落实。履行好党内法规执行主体责任,逐级压实执规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进行学习贯彻落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严把学习方向,提高学习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党内法规机制,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三会一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学习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四是突出高位推动,进一步完善由分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机制领导小组,高位谋划、系统推进、建立台账、分类施策,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落地见效。坚持动态管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市区重点工作以及省厅、市局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形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台账,纳入四个体系闭环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主体,随时调整更新,实行销号管理,努力形成分类督导、抓在经常的高效督导机制。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着重对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不断增强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按照条例要求,定期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和同级党委政法委报送分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及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等各项工作。

2.着力解决落实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推动不细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机制方案,夯实警务基层基础,以社区治安管理、实有人口底数摸排、社区矛盾纠纷化解、社区巡逻防控等工作为主线,提高群众见警率,有效的震慑不法分子,提高警务工作质效。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日常走访,强化全面排查,密切与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完善联动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积极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落五必进、六必查工作要求,提升警务工作能力。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3.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严压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和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当前从严治党工作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就下一步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友好公安分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并结合班子成员分管战线实际进行领导责任分工。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友好公安分局非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任用干部开展任前谈话。三是制定《友好公安分局谈心谈话制度》,对谈话范围、方式方法和谈话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分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战线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谈心谈话,切实做到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渴、心理上解压

4.着力解决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分局党委要召开的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向驻市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汇报,呈请驻市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会,分局党委采取勤请示、勤汇报的方式,对分局重大事项进行汇报、请示,呈请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年内对分局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积极接受驻市局纪检组的监督检查。二是积极向市局党委请示报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承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友好区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做好队伍内部的监督管理。

5.着力解决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落实采购工作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线上采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线下采购严格落实货比三家机制,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透明,从而更好地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结合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事项重要程度、风险防控要求等因素,规范采购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年初预算标准。强化预算监督管理。规范差旅费审批流程。所有报销票据做到手续齐全,必要时附文件、通知,确保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发现不合格票据,拒绝报销办理。发放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建立考勤档案并定期公示

6.着力解决能力作风建设不深不实问题

一是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二是推进、推动班子成员走流程工作,每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开展走流程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基层战斗堡垒作用

7.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章制度,强化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着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加强公安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不开创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8.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统筹考虑全局公安工作发展,通过年度考核、平时考察等形式,建立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动态管理库,加强对本单位年轻干部和专业干部的储备,配齐配强中层干部;根据空缺的岗位和职级,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配备;形成阶梯式干部储备态势,解决断层问题。坚持事业为上、用当其时,按照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要求,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确保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9.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高的问题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局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全局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

二是党委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科所队的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指导检查,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是建立友好公安分局党建工作考核制度、互评互检细则,制定互检互评考核操作手册,在九个党支部之间开展了互检互查互评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对发展的积极分子,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开展考察和培养工作,规范装订发展党员相关资料。

是对往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看,完善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记录发展党员材料。及时培训,规范工作程序。针对党组织换届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实际,支部委员会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资料,确保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

()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10.着力解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履行巡察监督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缺位问题

一是端正态度认识问题。进一步提升对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针对在上轮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剖析缘由、统筹抓好整改。二是严格标准落实整改。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全面彻底统筹抓好上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制度,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举一反三,持续提升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狠抓责任落实。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分局党委书记是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各科所队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要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严格督查考核。巡察反馈的整改事项,凡涉及具体问题的,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结束。坚持定期反馈、定期督查、定期评估,整改情况定期向市局党委和驻市公安局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对进展缓慢的,督促整改限期落实;对整改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拖而不办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完善整改机制。整改工作既要立足于解决已经发现的问题,更要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及时堵塞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298512;邮政信箱: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和平路165号信箱,邮编153031;电子邮箱:yhgafj2023@163.com

 

                   中共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委员会                  

                           2024125

 

 

信息来源:“友好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