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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中共伊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7月6日,市委第组对伊美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伊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整改工作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院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院党组完全同意并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盘认领院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打赢巡察问题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徐苇兰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院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具体问题办理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院党组制定了《伊美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指导思想、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整改问题逐条兑现。整改期间,院党组强化督导,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多次通过党组会安排部署整改任务,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对照委第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4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

1. 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6次党组会议,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第一议题”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由党组成员领学,并组织开展研讨;

二是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求是》文章3篇,通过“第一议题”学习《求是》文章4篇。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将《求是》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文章作为党员干警个人自学内容;

三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主题教育工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党员学习为依托,系统学习《党章》,党员干警自学《论党的自我革命》;

四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已建立“四个体系”工作台账,每季度进行动态更新;按照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已建立“四个体系”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台账,由各责任部门进行填报。

2. 着力解决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每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审判管理工作通报中对我院被发回重审、改判和上诉等情况进行通报;统一员额法官和法院审判质效计算方式,将责任压实到每名员额法官,提高各业务庭及承办人对发改案件的重视。截至目前,共制发审管工作通报7期;

二是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会诊”机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程序经由专业法官会议把关和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发挥其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的作用。2023年召开专业法官会议5次、研究讨论案件6件,召开审委会6次、讨论决定案件14件;

三是系统提升司法能力。组织干警参加省法院、市中院举办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培训4期45人次,不断提升干警执法办案水平;

四是畅通立案渠道,缩短立案审查周期,简单案件当天立,疑难案件三天立。建立多渠道立案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移动小程序立案等多种立案渠道,对于不熟悉立案流程的当事人,立案庭工作人员“陪伴式”指引当事人办理立案。巡察整改以来,共立案647件,立案审查期均不超过7天;

五是受理诉前保全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申请人提供足额担保,进行财产保全。组织立案员额法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诉前保全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分享多起典型案例,立案庭庭长带头讲解诉前保全应注意的要点、难点、风险点,进一步增强干警对民商事诉讼中涉及保全相关问题的理解把握,熟练掌握诉前规定和保全程序,避免出现未通知当事人就冻结其财产的情况,全面提升保全案件质量;

六是严格执行刑事案件罚金刑缴纳工作的相关规定,保证罚金的缴纳合法合规,对于涉及罚金刑的刑事案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定被告人的罚金数额,制作相关罚金缴纳的询问笔录,督促被告人及时将缴纳罚金银行票据返回刑庭,再将票据送交本院财务部门,确保罚金缴纳到位,保证被告人的罚金缴纳工作合规合法。按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二条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的规定。确保每一起案件生效后将案件涉财产刑部分移送我院执行部门,对于有查封、扣押财产的案件,将卷宗内查封、扣押手续一并移送,与执行部门及时对接财产刑执行情况,保证刑事案件追赃挽损工作的开展,规范刑事案件涉财产刑工作,完成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整改工作。

七是完善伊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合议庭成员应当列席审委会;下发制式的审委会会议记录样式,特别强调要包含时间、地点、案号和审委会讨论决议等必要组成部分,并要求承办法官对审委会会议记录必要组成部分严格把关。

3. 着力解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法官违纪违法退额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要求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龙法之治》中《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办法》《法官员额退出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办理入额退额工作,年内共有5名干警通过第五批入额遴选,进入法官队伍,共有2名法官因申请提前退休退出员额;

二是制发员额法官业绩统计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上诉、发改等情况纳入其中,并将其作为对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是每月月末,按照市中院要求进行“三个规定”事项填报,巡察整改以来,共填报“有过问记录”231条。

(二)履行“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

4. 着力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事项第三点的要求,研究制定本院涉及全局工作的规章制度,通过院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10月17日,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伊美区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征求意见稿)》、《伊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三项规章制度起草等相关事宜;

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议事过程中“末位表态制”。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6次党组会议,各项议题中党组书记均做到末位发言;

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巡察整改以来,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相关党组会议3次。

5. 着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经与区纪委领导协调,从基层单位借调一名能力强、作风正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内工作,现在组内人员已达到3人,已基本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通过人员的增加,目前在日常监督数据中,主动约谈人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立案数等都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升;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巡察结束后至今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先后参加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1次、参加“三重一大”会议3次,对伊美区法院44人进行廉政意见回复,不断强化监督责任,擦亮监督“探头”。

6. 着力解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2023年8月收到市中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给予干警党内警告处分的检查建议,其主管院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已履行“一岗双责”,本次无需开展“一案双查”;

二是严格按照区纪委相关要求填报廉政档案,提醒干警及时更新变化情况。在2022年度廉政档案填报中,被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干警已将相关情况进行填报;

三是严格按照伊春市纪委监委、伊春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受处分干警的个人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在做出处分决定6个月,及影响期结束前1个月进行回访。积极疏导解开心结,帮助干警正确认识错误,积极改正,卸下思想包袱。

7. 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将邮寄送达的快递回执单作为回执凭证,确保有据可查。现已对刻完的书记员名章进行验收,名字没有错误。对购买的U盘进行验收,U盘外观无损,可以储存材料。对文化墙进行验收,文化墙没有错字,材料符合标准。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落实验收工作;

二是2022年诉讼费账户余额7.99万元,已于1月30日全额上缴,未及时退还诉讼费26笔共计8.41万元,已全部退还;

三是已建立伊美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台账,加强车辆管理;各部门申请用车时,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及台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流程。严格管理燃油费核销,在核销燃油费前,审核出差用车单。

8. 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修订《伊美区人民法院干警考勤管理规定》,对事假、病假、年休假、陪护假等做出具体要求。队建科对请假申请单进行严格把关,未再出现连续多天请假多次的现象;

二是严把个人材料质量关,心得体会、研讨材料等在交到队建科前由干警所在庭室进行检查,未再出现雷同现象。领导班子调研报告由队建科进行把关,未再出现抄袭情况。结合当前主题教育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将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为集中学习加研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三是文书送达时及时填写送达人姓名,并保证文书送达时有两名工作人员进行送达,保证文书的送达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就相关法律文书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卷宗装订标准,对相关文书材料及时装订入卷,保证卷宗装订质量;

四是制发案件质量评查专项通报1期,对登记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评查内容缺项等方面进行通报,提高评查法官对案件评查的重视。

(三)抓实落靠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9. 着力解决党组班子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在本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本次巡察存在的四方面15个问题,结合本人分管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时,班子成员无受处分情况;

二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由党组秘书对党组会议进行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议6次,编发党组会议纪要6篇;

三是重新向班子成员发放《伊美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内容的学习。年初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议充分讨论,尤其是大额资金项目,已由办公室全部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10. 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系统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共有2次党组会议,在研究讨论班子成员人事任命、班子成员违纪处理时,涉及与会人员2名,2人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11. 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一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工委党建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党总支协助党组推进本院党建工作。我院机关党总支已于9月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具体工作,明确党支部具体学习内容、安排部署党支部活动开展;

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10月两名预备党员履行转正手续时,均先召开支部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进行了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12. 着力解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树的不牢的问题

按照市委巡察办的具体工作要求,在巡察整改期,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3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靠。集中整改期后,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后续整改工作。已于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做出对照检查。

13. 着力解决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巡察反馈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会同法院党组确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工作问题清单等相关材料,将问题整改确定牵头领导、责任人、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有的放矢的进行整改。按照区纪委领导的安排对伊美区法院进行巡察整改推进,推动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逐一对账销号。

14. 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于上轮市委巡察发现,在本轮仍被提出的党建工作部署不力、违反“末位表态制”等问题,已结合实际工作在本轮整改完毕。并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进行修订,已建立制度4项;

二是加强对差旅费核销的审查,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对核销时出现的存疑问题,将具体情况说明附后。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七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的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管理监督,促进法院干警廉洁司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法院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法院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339606;邮政信箱: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北侧,伊美区人民法院153000;电子邮箱:ymqfydjk@163.com。

 

 

 

 

                  中共伊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125

 

 

信息来源: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