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市金林区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伊春市金林区纪委监委监察委员会

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监督曝光 >> 文章详情

关于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7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聚焦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通过开展巡察、明查暗访、监督检查等,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西林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季亚刚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问题。2008年至2012年,季亚刚利用职务便利,出资60万元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柴某文挂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租用其他建筑公司资质参与开发建设辖区商品楼及棚户区改造工程,先后两次以借款的方式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借出300万元作为分得利润。连同其他违纪问题,季亚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违法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原金山屯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刘艳臣酒后上班的问题,2019年2月14日,刘艳臣中午在家中饮酒后去单位上班,下午15时被市委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组在检查中发现,并全市通报,造成了不良影响。刘艳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原西林区铁西社区第三支部书记、劳动保障协理员黄春清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黄春清在负责辖区群众养老补贴办理工作期间,在未经有关部门及单位审批或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决定按照每张纸0.5元的价格向前来办事的群众收取复印费共计约140元,全部用于个人花销。黄春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金山宾馆职工张福财、黄维东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张福财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擅自离岗2个月;黄维东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擅自离岗7个月。张福财、黄维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原西林区公证处主任徐本友擅自决定单位办公时间、酒后接待办事群众工作失职问题。徐本友在任西林区公证处主任期间,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公证处只在每周一、三、五下午接待群众办理公证事项。2019年2月22日,徐本友饮酒后上班,对办事群众提出的办理公证事项无法正常解答,工作推诿、拖延,并且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徐本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仍有个别单位、部门存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完备、不如实进行考勤签到和不认真填写工作日志等情况,还有工作期间聊微信、打游戏、看小说、不在岗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对发现的问题也进行了全区通报。

以上案例表明,我区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案例为鉴、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拓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严的纪律、严的要求、严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使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围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和追责问责,重点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政治敏感性不强、精神状态不振、群众观念不牢、能力担当不足、服务作风不优等突出问题。对推动作风整顿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倒查责任、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中共金林区纪委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