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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公里经营所施业区发生森林火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7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2020年5月14日,三公里经营所林政组杨士民在西林镇三公里经营所入山检查站值班时,未按照规定对西林镇居民宫XX、张XX、梁XX三人入山进行检查,宫XX在三公里经营所施业区十三公里沟系内吸烟,导致发生森林火情,过火面积308平方米。

对此,三公里经营所林政组工人杨士民,不正确履行森林防火检查工作职责,致使此三名无入山证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发生森林火情,按照相关规定,区纪委监委拟向原西林区营林处下发监察建议,由原西林区营林处按照相关规定对杨士民作出处理。

三公里经营所林政组组长刘传林,负责防火工作期间,对防火检查工作管理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区纪委监委拟给予刘传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公里经营所副所长吴敬涛,对防火检查工作监管不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区纪委监委拟给予吴敬涛党内警告处分。

三公里经营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徐家祥,对防火检查工作监管不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区纪委监委拟给予徐家祥党内警告处分。

原西林营林处主任刘广利,对防火检查工作监管不到位,按照相关规定,区纪委监委拟对刘广利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公里经营所包点副处级领导刘长林,对防火检查工作监管不到位,向区委做出深刻检查。

现对上述人员进行通报。此次火情的发生,暴露出三公里经营所在森林防火工作过程中监管不严、履职不力,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把关流于形式、虚于应付。全区各单位部门,务必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要全面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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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