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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8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现将近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原西林区住建局基建科科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2012年至2015年,刘景文先后违规收受柴某某赠送的礼金、储值卡、猪肉、鱼等物品,价值合计1万元人民币。2019年9月,刘景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1万元。

 伊春市西林税务局管理科科员石新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8年,石新宇先后违规收受柴某某亲属及员工赠送的礼金和储值卡、购物卡、酒、茶叶等物品,价值合计0.65万元人民币。2019年9月,石新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0.65万元。

上述2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暴露出个别基层党组织监督管理存在漏洞,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对相关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通报为警醒,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抵制“四风”,严防“节日病”。区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严查重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中共金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