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1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大箐山县纪委监委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作为深化自我革命的重要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结合实际,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深化贯彻落实。
强化政治引领。大箐山县纪委监委接到市纪委通知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强调违规饮酒问题的严重危害,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强化责任落实。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建设,县纪委监委依托支部党日活动、每周一学、派驻组务会、业务讲堂等方式,将“禁令”要求传递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逐一签订承诺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养成扎实朴素的工作作风,回归本职工作,扮演好忠诚卫士和公仆角色。
强化监督检查。为强化监督检查,绷紧纪律红线,县纪委监委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室、纪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通过日常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了《规定》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持续净化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自觉抵制“酒圈”文化等顽疾陋习,主动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