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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美区纪委监委:全力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发布日期:2024-02-27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近年来,伊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完善监督体系,提高治理效能,积极探索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

  一是信息互通、成果共用,形成全区“一盘棋”的监督格局。将“四项监督”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实现力量“攥指成拳”,先后建立《伊美区纪委监委与区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责任表》《关于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委政法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巡察机构与区信访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机制制度,变“各自为战”为“协同联动”,有效形成监督合力,为巡察打通“绿色通道”。在资源共享方面,根据每轮巡察任务,函请协作配合单位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情况,2023年共发出征求函56份,收到回函及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56份,各巡察组提前熟悉被巡察单位情况,为巡察发现问题提供了靶向和指引。

  二是并肩作战、力量联动,发挥巡察实战练兵的“熔炉”作用。为夯实巡察工作力量,整合巡察人才资源,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制定并下发了《伊美区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伊美区巡察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伊美区委巡察机构抽调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建立抽调巡察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优选出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136人充实到巡察人才库。在人员选配方面,择优选出具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经验的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增加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和拟提拔重用干部抽调数量,坚持“高标准选配、以老带新”原则,配强巡察人员。2023年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抽调组工干部2人,纪检监察干部12人,财审干部12人,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对抽调人员量化考核,将现实表现反馈组织部门,作为兼职巡察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截至目前,共有9名抽调干部在参“巡”后得到提拔或重用,3名同志调入巡察机构工作。

  三是推动整改、彰显成效,释放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效果。积极探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有效路径,出台了《伊美区委巡察整改<四个体系>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中共伊美区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制度》《中共伊美区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流程》,区委巡察办、巡察组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与被巡察单位保持长期工作联系,建立集中巡察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23年区纪委监委已对14家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同时深化巡察成果分析,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113个,保证巡察监督的长效性和连续性。2023年共发现问题589个,个别谈话410人次,受理信访12件,查阅资料2万余份,发现问题线索35件37人,立案12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台账,注重合力研判,及时移交处置,实行跟进督办落实机制。通过探索监督贯通融合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