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06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县纪委监委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既是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的鼓励,我深表感谢。”近日,县纪委监委为党员干部胡某澄清正名。
丰林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不久前,丰林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党员干部胡某违规在饭店大操大办老人丧事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为消除不良影响,丰林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为胡某受到不实举报进行书面澄清。
近年来,丰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通过系统推进干部容错纠错,制发《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回访教育等多项举措,持续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良好氛围。同时,把澄清工作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审核把关,最终确定澄清程序、澄清方式,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活力。2023年以来,共为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宽而不畏、严而见爱。下一步,丰林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持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者澄清正名,并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激励干部“敢为善为有为”,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