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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诬告陷害行为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丰林县纪委监委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4-05-20 信息来源:本网 分享按钮

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启动以来,丰林县纪委监委抢先抓早,加压推进,紧紧围绕专项治理目标任务,持续释放对搞歪门邪道、诬告陷害者严惩不贷,对勤政廉洁、敢闯敢试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不断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打出声势、形成震慑、取得成效。

认真部署,明确任务。丰林县纪委监委制发《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分工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成立丰林县纪委监委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形成纵向联动、横向联合、合力治理、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严把关口,压实责任。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严把证据核查、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关口,确保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审慎稳妥开展。不定时分析全县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推进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剖析问题原因,促进问题解决。针对个别部门单位推动缓慢问题,采取当面提醒、口头提示等方式提示4次,形成压力层层递增、责任层层传导、措施层层深入的工作局面。

合力推进,提升成效。委主要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加强督促指导。案件承办部门要加强对三镇纪委的工作指导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提示等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推动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县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诬告问题线索,并为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