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22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中共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委员会
关于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1日至10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开展了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2024年1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森工集团反馈了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森工集团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政治担当,科学统筹安排,真抓实干,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全力打好整改“攻坚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森工集团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安排部署,坚决整改。会议要求,森工集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及时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落靠。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森工集团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中共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落实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问题细化了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工作问题清单,逐一明确了存在问题、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健全机制,常态推进。在落实开展整改工作中,注重举一反三,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巩固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作风转变、经济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森工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
1.着力解决落实政治要求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森工集团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通过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伊春特指要求,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二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新纳入了《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安排意见》,并在2024年度第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题,结合森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展开了研讨。
三是森工集团党群工作部对森工集团直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指导,同时检查2024年初以来各直属党委理论学习情况,并督促各林业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引领。
四是各林业局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组织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并参照森工集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将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列入本年度党委会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理论基础,力求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是将《“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伊春市“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纳入了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并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不断深入加大学习力度。
2.着力解决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扎实的问题
森工集团申报2024年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续建项目3个,申报2024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1个,申报林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方向项目12个,申报2024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能力提升项目1个,同时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领域预报项目10个。目前,已完成项目提级论证材料报送工作。
(二)深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培育职责,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3.着力解决森林培育经营有短板的问题
森工集团积极对上争取政策,编制了《2024年国家储备林造林项目方案》申报任务18.79万亩、编制了《2024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方案》申报任务400万亩,2024年2月按照《关于做好申报2024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2024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任务75.65189万亩、申报《2024年造林项目》任务3.35万亩。同时,根据国家、省林草局文件要求,组织各林业局公司编制森林经营相关项目入库方案,进行项目储备入库。
4.着力解决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相关林业局公司组织落实植被恢复苗木和责任林场分公司等相关事项,并由林场分公司管护人员全程监督,在2024年春季造林时期完成植被恢复工作任务。
二是各林业局公司加强了资源林政管理、明确了管护任务落实了管护责任,并常态化开展资源巡护管护,配合属地政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是对伊春森工施业区内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同时积极沟通属地生态环境局,邀请湿地保护领域、植物学领域专家对保护区水质超标区域进行健康评估和生物多样性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中心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四是森工集团制定了“清风行动2024”方案,按照森工集团林长命令(2024年第1号)和2024年工作要点,集团公司、林业局公司、林场分公司三级林长制全面实施。加强资源林政管理,明确管护任务,落实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资源巡护管护,配合属地政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森工集团编制了《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国有林区小兴安岭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对上争取专项资金,申请建设林业有害生物检测实验室和应急储备库,不断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金购买了昆虫取样工具箱200套,电动修枝剪21把,背负式喷烟机51台,松材线虫DNA检测试剂3套,松材线虫快速分离器一台,强力鼠夹63219个,太阳能杀虫灯68个。目前已投入使用,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有效提高。
六是森工集团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营林生产工作的通知》(伊森办函〔2024〕58号),明确要求外购苗木严格执行“四证一签”制度(即苗木检疫合格证、林木良种证、苗木质量检验证、苗木出圃合格证、苗木标签)。严禁在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或疫区周边(疫区50公里范围内)采购苗木,防止人为传播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现象发生,确保种源清晰及用苗安全。
5.着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森工集团于3月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春防准备工作的通知》(伊森办函〔2024〕48号),对各林业局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桥涵抢修和维护、瞭望塔塔房、拉线、避雷设施检修维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能顺畅工作和保证塔员的人身安全,同时做好塔房的防火工作。
二是森工集团召开2024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各林业局公司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督导检查、春防责任落实、做实基础工作、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区域联防、景区防火、网格化管理、调度值班、扑火队伍能力建设、靠前驻防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森工集团在部署森工系统春防工作时,对火灾火警数据报告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伊春市森林火情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坚决执行逐级报告制度,实行报扑同步,及时更新火灾火警数据,绝不允许迟报、瞒报,对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一律实行责任追究。
6.着力解决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森工集团于3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企业河湖长制巡查工作的通知》(伊森办函〔2024〕64号),并对企业巡河记录表及企业河湖整改台账进行统一,同时按照省总河湖长令第8号工作要求,将“四乱”问题重新下发各林业局公司,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完成“四乱”问题排查,坚决履行企业河湖长职责。
二是森工集团督促相关林业局公司消除了养殖场羊粪堆放在未硬化的沙石地面的行为,将羊粪转移至合适的储存设施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地表水造成污染,对存放羊粪的区域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铺设防渗材料等方式,防止羊粪渗透到地下,减少对地表水的污染风险。
三是森工集团督促各林业局公司加快推进林场分公司利用改电、生物质、集中供热等方式进行改造,停止使用未安装脱硫、脱硝、除渣设备的燃煤锅炉,以避免继续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加强燃煤锅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燃煤锅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要求,定期对燃煤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达标。
四是森工集团制定了《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安排由专人每天对17个林业局公司进行调度,时刻掌握各林业局公司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并形成集团公司、林业局公司、林场分公司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宣传,面向基层和群众,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秸秆禁烧政策,以及秸秆焚烧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秸秆禁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鼎石建材公司于4月1日成立工作专班,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石料堆放处进行苫盖,并在石料生产、加工、存放等过程中全面落实环保防尘治理相关要求,生产全过程中启动喷淋装置和除尘设备,洒水车不间断喷洒,保持路面无灰尘,最大限度降低粉尘产生,保障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7.着力解决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森工集团加大力度,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资金到位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及时进行审核、审批,保证专项资金及时下拨。
二是森工集团健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严格按照《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防止财务监管缺失问题出现,强化经费支出、财务审批制度,提高财务核算质量,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并通过加大财务培训力度,提高财务监管能力、财务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实现专业化和规范化监管。
三是森工集团督促各林业局公司纠正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采购部门严格执行《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履行采购计划、会议决定、落实采购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8.着力解决项目建设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森工集团督促相关林业局公司在项目建设未达到验收标准,已付款没有留质保金的,立时催回质保金;已验收合格,没有留质保金的,完工期限没有超过一年的也要催回质保金。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实施,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二是森工集团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滞缓的林业局公司立即推进,截至目前,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按时限完成了森林防火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2个、防火道路项目13个,完工验收后,并按程序及时组织资金拨付。
(三)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
9.着力解决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森工集团完善重点工作考核机制,对17个林业局公司国土绿化、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及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是森工集团全面履行审计法律事务部监督职能,制定了年度审计计划,严控审计风险,并根据董事会决议履行相关采购服务手续,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0.着力解决整改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森工集团召开一届30次党委(扩大)会议,按照市委巡察整改时间节点要求,“挂图作战”,倒排整改工期,落实整改销号和效果追踪工作机制,相关责任领导主动认领任务,查找原因、分析根源,带头落实整改,研究整改方案,督查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11.着力解决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森工集团开展百日大攻坚、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对涉及林草行业的森林资源管理、草原资源管理、湿地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修复5个方面进行排查,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同时,结合林长制,加强管护巡护,加强对职工群众《森林法》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提高管护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二是森工集团督促各林业局公司,严格按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森工集团督促各林业局公司加强天保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规范要求,在规定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提升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森工集团按照市委要求,紧紧抓住整改重点,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森工集团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重点、全面整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查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用规则监督制约、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严肃督导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干部,坚决严肃查处,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务求实效。
(二)建章立制,强化约束。继续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督促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加快进度,采取“回头看”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围绕制度建设、宣传学习、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持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三)转化成果,推动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森工集团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认真贯彻市委“生态立市、旅游强市”战略定位,发展新质生产力,创新企业发展模式,努力打造伊春森工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书写好“林区三问”的新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8--3665655;邮政信箱:伊美区森工大街6号党委巡察办收,邮政编码:153000;电子邮箱:ycsgjtjw@163.com。
中共伊春森工集团公司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转自微信公众号:伊春森工)